中市府稽查 7公車未停讓行人

中市府連續5天派員稽查公車是否停讓行人,圖爲停讓行人過馬路的公車。(臺中市政府提供/張亦惠臺中傳真)

臺中市去年12月27日深夜發生一起母嬰遭公車撞死事故,臺中市交通局密集進行公車有無禮讓行人的稽查,自去年12月29日起至今年1月2日共稽查249輛公車,發現7輛公車未停讓行人。臺中市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公車未禮讓行人每案開罰5000元,並納入評鑑,後續將持續稽查。

交通局自去年12月29日起密集稽查公車是否依規停讓行人,首日便稽查50輛公車,也在去年12月27日發生交通事故路段英才路與學士路口,查獲1輛公車未停讓行人;去年12月30日共查覈33輛公車,無違規情形;31日再擴大查覈120輛公車,無違規情形。

交通局稽查不分平假日,國定假日1月1日在靠近臺中車站的建國路、雙十路、南京路路口,共查覈28輛公車,有5輛公車未停讓行人;2日在靠近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的文心南路與建國北路口,共查覈18輛公車,查獲1輛公車未停讓行人,均將依契約規定最高罰款5000元,並請業者針對駕駛加強教育訓練。

葉昭甫強調,這5天來雖大部分公車在路口轉彎都能保持停看行等措施,但交通局稽查行動持續進行,也對違規業者祭出重懲,客運業所屬公車駕駛員如被查獲行駛公車時未停讓行人,將納入「臺中市市區汽車客運營運與服務評鑑計劃」,評鑑結果作爲後續年度營運虧損補貼依據,也將視爲日後業者競標路權和申請既有路線續營的參考。

交通局指出,日前召開市區公車服務品質及行車安全檢討會議,要求所有市區客運業者須在農曆年前分批召回所有駕駛員,並立即進行行車安全再教育訓練,研議實施公車路口轉彎「停看行」,確認公車周遭無其他用路人才可於路口轉彎,今年起也將提高市公車評鑑指標中的行車安全配分,並透過秘密客及不定期稽查制度,督促業者依規提供行車服務,保障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