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抽驗草莓 4件日本草莓農藥殘留速下架

臺中市食安處抽驗國產與進口草莓,其中4件日本草莓農藥殘留速下架。(臺中市政府提供/盧金足臺中傳真)

臺中市食安處抽驗國產與進口草莓,其中4件日本草莓農藥殘留速下架。(臺中市政府提供/盧金足臺中傳真)

中央近期發佈多起邊境進口草莓農藥檢驗不符合規定,臺中市府食品藥物安全處立即啓動草莓稽查專案,至各大生鮮賣場、傳統市場、水果批發行等處抽驗及查覈,抽驗國產及進口草莓20件,其中4件日本進口草莓農藥殘留不符規定,立即通知下架回收,並移請源頭業者所在地衛生局調查處辦;如違規屬實將以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食安處長傅瓊慧指出,此次草莓稽查專案抽驗品項包含國產草莓10件與進口草莓10件,其中,進口草莓產地日本9件、韓國1件,共計20件,進行農藥殘留381項檢驗。

西屯區百貨商場販售的「日本草莓」檢出賽安勃0.92 ppm (標準:不得檢出)、氟尼胺0.05 ppm (標準:0.01ppm),北區百貨商場內超市的「日本福岡草莓」檢出亞派佔0.10 ppm (標準:不得檢出)、賜派滅0.04 ppm (標準:不得檢出)、賽果培0.07 ppm (標準:0.01ppm)。

另外,南區大賣場「日本草莓」檢出賽安勃0.18 ppm (標準:不得檢出)、氟尼胺0.16ppm (標準:0.01ppm),潭子區水果批發倉儲販售「日本草莓」檢出氟尼胺0.14ppm(標準0.01ppm),共4件日本進口草莓的農藥殘留檢驗結果皆與規定不符,立即通知業者下架產品且不得販售。

衛生局指出,4件日本草莓中,有3件產地分別爲福岡、長崎與奈良縣,已移請源頭業者所在地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調查處辦。

另1件產地爲日本佐賀縣的草莓,也移請源頭業者所在地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辦理,如違規屬實將以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食安處指出,此次進口草莓農藥違規類別爲殺蟲劑,賽安勃、亞派佔與賜派滅標準皆爲不得檢出,另外氟尼胺與賽果培皆超出農藥容許標準,農藥爲農民種植時爲防害蟲侵襲而使用,易附着在作物,長期接觸或食用含有農藥殺蟲劑殘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易構成威脅,攝取過量會中毒,長期累積會造成肝腎負擔 。

此次檢驗發現草莓使用多種農藥預防蟲害,大部分農藥都可用清水洗去,民衆買回家後先浸泡在水中3至5分鐘,接着用流動清水沖洗15至20分鐘後再食用。現階段中央對進口草莓採取逐批查驗,保障民衆食的安全,持續查驗草莓等高風險高違規農產品,確保民衆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