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醫療保障局 成都市醫療保障局關於進一步做好成渝地區長期護理保險評估結論互認的通知》(渝醫保發〔2024〕13號)政策解讀
近日,重慶市醫療保障局、成都市醫療保障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成渝地區長期護理保險評估結論互認的通知》(渝醫保發〔2024〕13號),現對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適用人羣
本通知在《成渝地區長期護理保險評估結論互認辦法(試行)》(渝醫保發〔2023〕19號)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失能等級評估受理範圍,受理條件中的自行評估等級從原E、F、G級擴大到C、D、E、F、G級,更多成渝地區異地居住的長期護理保險參保人員能夠在居住地進行失能等級評估。
二、政策實施時間
本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實施。
來源:成都市醫療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