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興國市場1攤販檢測出殘留過氧化氫 產品下架
桃園市衛生局日前於轄內潤餅攤商、超市賣場、傳統市場及糕餅製造業者等場域,抽驗各式應景食品總計121件。(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桃園市衛生局日前針對市場抽驗食品,位於桃園市中壢興國市場內的豆豆家遭檢測出過氧化氫,雖過氧化氫可作爲殺菌用的合法食品添加物,但最終不得殘留,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產品已當即下架。
衛生局已於轄內潤餅攤商、超市賣場、傳統市場及糕餅製造業者等場域,抽驗各式應景食品總計121件,其中中壢興國市場攤販豆豆家有1件豆乾類產品檢出過氧化氫不符規定,當即請商家下架產品並移請來源所轄衛生局後續辦理。
衛生局表示,此次抽驗包含潤餅、潤餅皮、豆芽菜、花生粉、豆乾類、祭祀產品、糖果餅乾、汽水飲料等,檢驗防腐劑、漂白劑、甲醛、黃麴毒素、着色劑及甜味劑等項目,1件豆乾類產品檢出過氧化氫殘留,過氧化氫雖爲合法之食品添加物,可使用於魚肉煉製品、豆製品等食品(麪粉及其製品除外)作爲殺菌用,但在最終產品中不得殘留,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呼籲食品製造業者要善盡自主管理責任,務必落實食材原料來源管理,食品添加物之使用,應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衛生局將持續進行稽查,如查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將依法處辦;另外也提醒民衆,選購食品時應留意販賣場所及業者的衛生情形,慎選商譽良好廠商,選購完整包裝且有廠商名稱、有效日期等標示之商品,避免選購顏色過於潔白或鮮豔的產品,並於購買後依產品標示之儲存條件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