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商圈少一個去處!中市府施鐵腕今斷水電

臺中市都發局長黃文彬(右)強調,目前廣場土地上的建物屬違章建築,等同沒有申報公安檢查,有公安疑慮,經周邊民衆多次反應,若都發局漠視,形同讓承租店家與消費大衆共同承擔公安風險,市府必須依法行政。(盧金足攝)

臺中市府表示,斷水斷電後建物不能使用,地主臺糖公司應善盡管理之責。(盧金足攝)

臺中市與檢警等單位組成聯合執行小組,1日針對中科購物廣場執行停止供水供電。(盧金足攝)

臺中市府施鐵腕!1日上午由都發局長黃文彬率隊,會同臺中地檢署、臺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臺電臺中區營業處、臺灣自來水第四區管理處臺中服務所等單位,組成聯合執行小組,針對中科購物廣場執行停止供水供電。斷水斷電後建物不能使用,地主臺糖公司應善盡管理之責。

臺中市府都發局長黃文彬表示,都發局3月會同警方現場張貼公告,將依行政執行法第27條、第28條規定於1個月後執行停止供水供電,已充分給業者改善時間,目前廣場土地上的建物屬違章建築,等同沒有申報公安檢查,有公安疑慮,經周邊民衆多次反應,若都發局漠視,形同讓承租店家與消費大衆共同承擔公安風險,市府必須依法行政。

爲保障民衆合法權益,市府於去年11月已函文通知深耕公司與商家做好溝通,力盡善後,等同寬限期多給6個月的時間,在停止供水供電後,中市府勞工局、法制局同步啓動相關協助作爲,包括員工轉職協助工作及法律諮詢,保障民衆合法權益。

科購物廣場承租業者深耕公司僞造文書被告上法院,經最高行政法院於去年7月撤銷臨時建物許可定讞,業者不服提行政救濟與行政救濟「再審」,2月被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全案確認,因此購物廣場之地上建物均爲違章建築。

市府1日會同臺中地方檢察署、臺電、自來水公司依法對中科購物廣場執行停止供水供電,同時由中市府勞工局、法制局啓動相關員工轉職協助工作及法律諮詢,保障民衆合法權益。

針對「深耕公司」承租中科購物廣場,涉入「僞造文書」一案,最高法庭刑事庭於2016年12月判決定讞,地主臺糖公司隨即在2017年1月份行文給都發局相關定讞資料,都發局依法於2018年3月份撤銷深耕公司的臨時建物許可,業者不服,提行政救濟。

最高行政法院於2019年7月駁回,撤銷臨時建物許可定讞,深耕公司不服,於2020年提出提行政救濟與行政救濟「再審」,2020年2月被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全案確認,因此中科購物廣場之地上建物已是違章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