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花蓮人的兒時記憶 吉安鬱金香花園迴歸
鬱金香花園,是許多花蓮人童年回憶。吉安鄉鄉公所拜訪地主,取得地主認同6年無償免費使用,將整地開放「鬱金香種植區」,供民衆認樣種植。(王志偉攝)
鬱金香花園是花蓮知名的老牌花園區,已由鄉公所取得使用權,將開放給民衆登記種植。(王志偉攝)
花蓮吉安鄉「鬱金香花園」佔地廣達近4甲,園內長年百花盛開,是民衆休閒出遊的好去處,也是許多花蓮人早期兒時記憶,但經營了近40年,因花園主人年紀已大,打算退休,讓不少人大嘆「好可惜」。因荒廢可惜,經吉安鄉長遊淑貞努力協調,已由鄉公所無償取得使用權、協助管養,本月底將開放「鬱金香種植區」。
位在花蓮市、吉安鄉中心區域的鬱金香公園,是許多20到30歲年輕人童年回憶,1988年鬱金香花園開幕,幾年後園區內一座夢幻城堡也啓用,當年有吳水雲、吳國棟、王慶豐、張福興4位縣長出席一起剪綵,風光一時。
林姓花園主人會親自教導鄉親認識花種、享受種植樂趣,併到校推廣教導如何種花,花園更免費開放民衆賞花拍照。不過經營了近40年,老農因身體關係,要休息了。各界大嘆可惜,美麗的花園消失,也關心花園之後將如何規劃。
鄉長遊淑貞今天受訪表示,鬱金香花園多數已荒置,周邊居民與村長多次反映,希望解決社區困擾,經多次努力奔波、拜訪地主,取得地主同意無償提供給鄉公所6年使用,於是鄉公所開始規劃「鬱金香種植區」。
遊淑貞表示,依據鄉公所訂定「花蓮縣吉安鄉公所快樂農場實施計劃」認養資格、認養方等,規劃爲167塊小區塊快樂農園種植區,提供長者免費登記。土地可栽種果園,會有農產推展區,還會有白色城堡藝文共榮活化空間,並規劃出停車場,農曆春節將屆,鄉公所也將先種植太陽花、波斯菊,百花齊放迎新春。
鄉公所農業課表示,認養人以設籍吉安鄉爲優先,且限認養1個單元,保證金500元,退租時辦理退費,凡65歲以下者承租需每月繳使用費100元,65歲以上長者或具身障資格者免收使用費,體驗自給自足農人樂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