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生煤不降至1104萬?中市府撂最高罰2000萬

中火生煤用量明年僅降至1260萬噸,臺中市環保局11日強調,明年1月25日前若未落實降至1104萬噸,不符生煤管制條例,最高可開罰2000萬。(臺中市府提供/盧金足臺中傳真)

臺中市府要求中火從近年最高用量1839萬噸降至1104萬噸,明年1月25日前未落實,但中火目前規畫明年整年度生煤用量僅降至1260萬噸,雙方要求相差156萬噸,中間差距「煤」有討價還價的空間。環保局11日表達強烈遺憾,也撂重話,中火屆時若未符合減煤4成的計算基準依法最高可開罰2000萬元。

中火10部機組許可證明年到期,臺電以中火生煤「許可量」爲基準,從2100萬噸減煤4成,估計2020年降至1260萬噸以下,未落實市府制定的《臺中市生煤自治條例》規定,目前規畫明年整年度生煤用量僅降至1260萬噸。

市府今天表達強硬立場,重申《臺中市生煤自治條例》是以「生煤用量」作爲減煤四成計算基準,要求中火從近年最高用量1839萬噸降至1104萬噸,明年1月25日前未落實,否則最高可開罰2000萬元。

環保局強調,市府在2016年1月26日公佈施行《臺中市生煤自治條例》,透過許可證展延及異動時機,明定以「生煤用量」爲減煤4成計算基準,並載入許可證中,日前已函文提醒臺電應遵守規定,中火10部機組許可證,明年1月25日前,需將生煤用量降至1104萬噸。

「不要再打烏賊戰!」副市長楊瓊瓔表示,以非常沉痛的心情來說明,她質疑臺電遭查獲廢水超標,既然現在可不排放廢水進行改善,過去爲何要排放,現在才做根本來不及。

楊瓊瓔強調,中火遭查獲廢水7次超標,若非市府查獲,現在污水恐源源不絕、持續排放,叫市民情何以勘,中火「污染就是污染」,與用電無關,請臺電不要再打烏賊戰。

今年10月1日,中央環評審查小組已通過中火新增兩部燃氣機組,將於12月送大會審查,爲捍衛市民健康,市府絕對會有作爲,不僅將藉生煤條例嚴格要求臺電減煤4成,也絕對會嚴陣以待,每日監控污染排放,違規立即開罰,絕不寬貸

對臺電錶示,中部地區今年到10月底止,有81%天數需依賴北部與南部電廠跨區支援供電,對此,市府譴責中火蓄意誤導,中火近期多部機組停機主要是爲改善廢水超標,不得已情況下所做出替代措施,並非自主友善降載。

環保局也指出,近兩年通霄大林林口陸續有燃氣復循環機組與超超臨界燃煤機組加入運轉發電,估計增加發電量足以取代中火將近一半的發電量,可挹注填補中火減煤的電力缺口;蔡英文總統經濟部長沈榮津10月份公開指出「臺灣已不缺電」,以今日爲例全國尖峰備轉容量率達11.2%,供電綠燈代表供電充裕。

「中火是臺中空污最嚴重的固定污染源,目前尚未實現減煤4成!」環保局抨擊,中火未完成燃煤機組汰舊換新,不肯承諾除役老舊燃煤機組,又規畫新增2部燃氣機組,臺中人絕不會接受,除非中火做到「減煤4成、汰舊換新」兩大原則,否則市府絕不妥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