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12員工假交易真放貸 害損失1.3億 3人交保
南檢16日發動搜索中華電信,依照違反證券交易法的特別背信罪,諭知陳姓科長等3名員工交保候傳。(程炳璋攝)
中華電信公司日前主動向臺南地檢署告發,檢調16日傳訊臺南營運處陳姓科長等12名員工,查獲他們在2016至2018年間以「假交易真放貸」方式,將公司資金貸款給10餘家業者,終因業者無法還款致公司損失1億3699萬3535元,陳姓科長、吳姓股長及黃姓工程師遭依違反證券交易之特別背信罪嫌各依50萬元、10萬元及10萬元交保候傳。
臺南地檢署派檢察官錢鴻明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處、南機站偵辦這起中華電信案,查獲臺南營運處陳姓科長等12人,2016年至2018年爲達成客戶業務經營競賽績效,以不合營業常規交易、非法將公司資金貸與他人及僞造文書之不法行爲,利用虛構之承攬契約,形同「假交易真放貸」的「過水交易」方式,將公司資金放貸給10餘家業者。
南檢指出,陳姓科長的行爲致使公司承擔未能順利收款的高風險之中,終因廠商無法如期還款,截至2018年9月,初估中華電信因此損失金額總計1億3700萬元。
南檢16日發動搜索共7處,中華電信臺南營運處陳姓科長、吳姓股長及黃姓工程師,與外部業者共12人同列被告到案,檢察官訊問後認陳姓科長、吳姓股長及黃姓工程師涉犯證券交易法的特別背信罪嫌重大,惟無聲羈必要,分別諭知50萬元、10萬元及10萬元具保請回,其餘被告均請回,全案將持續深入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