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鋼工會疑假消息重創股價 金管會提三點說明
中鋼。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中鋼(2002)工會質疑有人散佈假消息,導致重創中鋼股價,要求金管會主動調查。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提三點說明,一、轉投資虧損疑慮,中鋼已在1月3日發重訊說明,二、證交所有股市監視制度,自然包括假消息查覈,三、操縱股價依規定,最重可關10年。
中鋼工會理事長陳春生15日對外表示,中鋼去年前11月稅前盈餘比前年還好,但股價卻一路下跌,都是被假消息所害,呼籲金管會要出來主持公道。
高晶萍說,一是針對媒體報導,中鋼公司轉投資臺智電計劃統購25年、總價5,500億元的綠電,以及轉投資興達海基虧損64億元等情事,證交所已請中鋼對外說明,中鋼已在1月3日發佈重訊。
二是、假消息查覈一事,高晶萍說,證交所本來就有股市監視制度,不論是中鋼或是哪家公司有價量異常、投資交易情況異常,證交所都會依照規定辦理,這是證交所職責。
三是,若有特定人操縱股價,既有「證交法」也有相關規定。
高晶萍說,(不是針對中鋼)若有操縱股價的話,是有相關刑責。依證交法155條規定,操縱股價處3年~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到2億元以下罰金;此外,假設犯罪所得若逾1億元,則會加重刑責到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罰金將高達2,500萬元到5億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