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對12家美國軍工企業及10名高管採取反制措施

(原標題:關於對美國軍工企業及高級管理人員採取反制措施的決定)

(2024年5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令第7號公佈,自2024年5月22日起施行)

一段時間以來,美國無視中方在烏克蘭危機上的客觀公正立場和建設性作用,以所謂涉俄羅斯因素爲由對多家中國實體濫施非法單邊制裁,大搞單邊霸凌和經濟脅迫,嚴重侵犯中方企業、機構和個人正當合法權益。同時,美國持續向中國臺灣地區出售武器,嚴重違反一箇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規定,嚴重干涉中國內政,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九條、第十五條規定,中方決定對以下美國軍工企業及高級管理人員採取反制措施:

一、對洛克希德·馬丁導彈與火控公司、洛克希德·馬丁航空公司、標槍合資公司、雷神導彈系統公司、通用動力軍械與戰術系統公司、通用動力信息技術公司、通用動力任務系統公司、海岸間電子公司、系統研究與模擬公司、鐵山解決方案公司、應用技術集團、阿克西恩特公司等12家後附《反制清單》列明的企業,凍結在我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

二、對凱西·沃登(諾斯羅普·格魯曼公司董事長、首席執行官、總裁)、馬修·布朗伯格(諾斯羅普·格魯曼公司全球運營副總裁)、本傑明·戴維斯(諾斯羅普·格魯曼公司戰略威懾系統副總裁、總經理)、托馬斯·瓊斯(諾斯羅普·格魯曼公司副總裁、航空系統總裁)、斯蒂芬·奧布萊恩(諾斯羅普·格魯曼公司副總裁、全球業務發展官)、羅珊·羅德(諾斯羅普·格魯曼公司副總裁、防務系統總裁)、菲拉特·蓋曾(通用動力公司副總裁、通用動力軍械與戰術系統公司總裁)、賈森·艾肯(通用動力公司負責技術部門執行副總裁)、艾米·吉格蘭(通用動力公司高級副總裁、通用動力信息技術公司總裁)、克里斯托弗·布雷迪(通用動力公司副總裁、通用動力任務系統公司總裁)等10名後附《反制清單》列明的企業高級管理人員,不予簽發簽證、不準入境(包括香港、澳門)。

本決定自2024年5月22日起施行。

附件:反制清單

反制清單

一、企業

(一)洛克希德·馬丁導彈與火控公司(Lockheed Martin Missiles and Fire Control)

(二)洛克希德·馬丁航空公司(Lockheed Martin Aeronautics)

(三)標槍合資公司(Raytheon/Lockheed Martin Javelin Joint Venture)

(四)雷神導彈系統公司(Raytheon Missile Systems)

(五)通用動力軍械與戰術系統公司(General Dynamics Ordnance and Tactical Systems)

(六)通用動力信息技術公司(General Dynamics Information Technology)

(七)通用動力任務系統公司(General Dynamics Mission Systems)

(八)海岸間電子公司(Inter-Coastal Electronics)

(九)系統研究與模擬公司(System Studies & Simulation)

(十)鐵山解決方案公司 (IronMountain Solutions)

(十一)應用技術集團(Applied Technologies Group)

(十二)阿克西恩特公司(Axient)

二、高級管理人員

(一)凱西·沃登(Kathy J. Warden),女,諾斯羅普·格魯曼公司董事長、首席執行官、總裁

(二)馬修·布朗伯格(Matthew Bromberg),男,諾斯羅普·格魯曼公司全球運營副總裁

(三)本傑明·戴維斯(Benjamin R. Davies),男,諾斯羅普·格魯曼公司戰略威懾系統副總裁、總經理

(四)托馬斯·瓊斯(Thomas H. Jones),男,諾斯羅普·格魯曼公司副總裁、航空系統總裁

(五)斯蒂芬·奧布萊恩(Stephen O’Bryan),男,諾斯羅普·格魯曼公司副總裁、全球業務發展官

(六)羅珊·羅德(Roshan Roeder),女,諾斯羅普·格魯曼公司副總裁、防務系統總裁

(七)菲拉特·蓋曾(Firat H. Gezen),男,通用動力公司副總裁、通用動力軍械與戰術系統公司總裁

(八)賈森·艾肯(Jason W. Aiken),男,通用動力公司負責技術部門執行副總裁

(九)艾米·吉格蘭(Amy Gilliland),女,通用動力公司高級副總裁、通用動力信息技術公司總裁

(十)克里斯托弗·布雷迪(Christopher J. Brady),男,通用動力公司副總裁、通用動力任務系統公司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