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身障者常有擦挫傷 揪出女看護惡行!辯無力攙扶下場曝

▲1名印尼籍女看護去年受僱來臺照顧平鎮區1名極重度身障者,未料卻被僱主發現身障者經常出現傷痕,調閱監視器發現其惡行後報警提告。(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印尼籍女看護去年8月受僱來臺,在平鎮區照顧1名極重度身障者生活起居,未料僱主發現身障者身體經常出現不明傷痕,僱主經調閱監視器發現女看護在照顧過程經常放任身障者摔倒,甚至還刻意轉動監視器鏡頭企圖無法拍到身障者,僱主向仲介告知報警提告,但女看護依然故我,僱主憤而報警提告,女看護自覺事態嚴重趁機逃逸;桃檢覆訊時,女看護涉及連續性傷害,犯行明確,偵結依傷害罪嫌將女看護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26歲的印尼籍女看護去年申請來臺擔任看護工,於8月1日間受僱在平鎮區照顧1名極重度身障者,照顧身障者包括飲食、盥洗等生活起居,未料女看護照顧未久即失去耐性,僱主經常發現身障者四肢出現不明擦挫傷勢,甚至皮下組織出現明顯瘀腫傷勢,僱主在家中裝設監視器,以瞭解原因。

僱主查看監視器發現,女看護多次在照顧時,放任身障者跌倒受傷而未扶起,女看護甚至將監視器鏡頭轉向無法拍攝身障者之處,企圖誤導僱主瞭解真相,僱主於同年9月再度發現身障者身體出現多處新傷痕,提供仲介身障者傷勢,並告知仲介需告誡女看護,未料女看護依然故我,僱主復於9月22日再度發現身障者右眼受傷,憤而向平鎮警分局報案處理,女看護得知僱主報警後竟逃逸無蹤,但仍被警方循線查獲到案。

桃檢覆訊時,女看護坦承犯行,但辯稱無力攙扶身障者才消極作爲;仲介則指稱,女看護多次要求更換僱主;警方則提供監視器畫面佐證,檢方認爲女看護犯行明確,觸犯刑法之傷害罪嫌且有連續密集時地實施,偵結依傷害罪嫌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