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中選會作票挨告 百萬網紅愛莉莎莎等21人獲不起訴
臺北地檢署。(本報資料照)
網紅愛莉莎莎今年初因不滿總統大選結果,在IG轉貼投開票所的影片,並撰文指「因爲作票才輸我真的無法喔」,中選會告發愛莉莎莎等21名轉PO的網友,涉嫌加重誹謗罪。臺北地檢署查出21人真實身分,經調查後認爲當時開票過程確實有些爭議,他們將爭議內容僅轉發並未變造剪輯影片,且選務是可受公評之事,並無不法,今(30)日給予不起訴處分。
2024年總統大選1月13日開票,由民進黨候選人賴清德獲選爲新任總統,力挺民衆黨候選人柯文哲的愛莉莎莎當晚先是在社羣網站表示,「難過一天就好,明天開始要振作」,之後突然開始轉貼選務人員處理投開票的過程影片,併發文「監票團隊傳來的,我輸得起但因爲作票才輸我真的無法喔…原來投票箱內層都藏一堆票?」
愛莉莎莎轉貼質疑的影片內容,包括選務人員記錯票數、沒有確實亮出選票,相關影音與言論被不少網友都在瘋狂轉傳,中選會蒐證後,將21名轉發影音訊息的網友依加重誹謗罪函送法辦,其中部份被告真實身分不明。
北檢收案後查出21人的真實身分,傳喚愛莉莎莎等網紅及網友到案說明,愛莉莎莎否認有任何不法,辯稱:「我認爲開票方式不符合規定,且只有轉發並未變造剪輯影片,且選務是可受公評之事。網紅勾起你心中的惡則說:「我希望社會羣衆注意會有這種言論、行爲及注意選後開票有存在瑕疪。
檢察官認爲,21人都是轉貼網路流傳的影片並做出評論,並未有變造或剪輯影片的行爲,並依照影片內容依個人價值判斷所提出的主觀意見、評論或是批判意見的表達,難以認定有任何惡意詆譭告訴人中選會的名譽行爲。
再者,選務程序攸關民主國家投票制度的健全與否,與民衆所選擇的人是否具有正當性、息息相關,故選務程序是否合法、有無瑕疪,爲全國民衆所共同關切的重要議題,這與公共利益極爲相關,屬可受公評之事,21人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爲適當評論,並無不法,因此給予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