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論文門官司纏身 「翁達瑞」控柯志恩抄襲不起訴
柯志恩。(資料照片/劉宗龍攝)
臺北地檢署
去年代表國民黨參選高雄市長的柯志恩,被自稱旅美教授「翁達瑞」的陳時奮質疑她論文「自我抄襲」、「一稿兩投」,涉及「學術不倫」,事後律師向北檢告發陳涉嫌加重誹謗、違反《選罷法》,臺北地檢署6日偵結,認爲加重誹謗罪是告訴乃論,律師未受柯委任提告,告訴不合法,另陳涉選罷法則罪嫌不足,6日將陳不起訴。
陳時奮因在去年九合一選舉期間,在網路上在論文案上「護航」前新竹市長林智堅、批評參選新竹市長及高雄市長的高虹安、柯志恩論文抄襲矣告,官司纏身,目前陳遭調查官餘正煌、高虹安控告部分,北檢仍在偵辦中。
柯志恩去年7月參選高雄市長期間,被自稱旅美教授「翁達瑞」的陳時奮質疑「學術不倫」,他認爲柯志恩的論文,犯了「自我抄襲」與「一稿兩投」的錯誤。當時柯志恩第一時間,先是透過高雄市議會黨團聲明,不排除提告、求償1000萬,再反嗆翁達瑞,自己的論文,在圖書館都查得到。
事後律師向北檢告發陳時奮加重誹謗、《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罪,但檢察官認爲,加重誹謗罪是告訴乃論之罪,律師未受柯委任提告,告訴不合法。
至於選罷法部分,陳由律師具狀辯稱,指他是學者出身,針對柯的學術背景進行研究,認爲她的論文及之後發表另篇英文摘要內容雷同,質疑她自我抄襲,因她參選市長,論文是否抄襲屬於可受公評之事,並無不法。
檢察官認爲,陳的說法並非完全無稽,論文屬可受公評之事,加上陳經合理查證,有相當理由確認爲真實,亦無傳播不實事項意圖使人不當選情事,不構成選罷法,將陳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