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科技型企業上市重組發債
原標題: 資本市場服務科技企業高水平發展十六項措施出臺
支持科技型企業上市重組發債
4月19日,中國證監會發布《資本市場服務科技企業高水平發展的十六項措施》,從上市融資、併購重組、債券發行、私募投資等全方位對科技企業提供支持性舉措,進一步健全資本市場功能,促進新質生產力發展。
《措施》明確,優先支持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的科技型企業上市融資、併購重組、債券發行,健全全鏈條“綠色通道”機制。支持科技型企業上市前設立股權激勵計劃,上市後持續實施激勵,鼓勵把核心技術人員納入激勵範圍。研究優化科技型企業股權激勵的方式、對象及定價原則,簡化股權激勵的實施程序,儘快推出股權激勵實施過程中短線交易的豁免規定,更好發揮股權激勵作用。
在發行方面,《措施》明確,科學合理保持新股發行常態化,發揮發行監管條線合力,持續提升審覈效率和透明度,滿足不同類型、不同發展階段科技型企業的融資需求。優化科技型企業上市融資環境。依法依規支持具有關鍵核心技術、市場潛力大、科創屬性突出的優質未盈利科技型企業上市。進一步推動各類中長期資金加大權益類資產配置。支持科技型企業依法依規境外上市,落實好境外上市備案管理制度,更好支持科技型企業境外上市融資發展。
出臺主板板塊定位規則,突出具有行業代表性的“大盤藍籌”特色。科創板堅持“硬科技”定位,創業板服務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突出科創板、創業板定位,設定申報規模上限,更加精準服務早期科技型企業。加強輔導驗收、受理、審覈、註冊各環節對板塊定位把關,優化新上市企業結構。提高北交所市場準入包容度,推出北交所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可轉債機制,引導各類中長期資金積極參與北交所,研究豐富北交所指數基金與特色產品。
在再融資方面,《措施》提出,支持創業板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發展,積極研究更多滿足科技型企業需求的融資品種和方式,研究建立科創板、創業板儲架發行制度。提升再融資的有效性和便利性,引導上市公司將募集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經濟發展戰略和產業導向的相關領域。在併購重組領域,《措施》指出,持續深化併購重組市場化改革,制定定向可轉債重組規則,優化小額快速審覈機制,適當提高輕資產科技型企業重組估值包容性,支持科技型企業綜合運用股份、定向可轉債、現金等各類支付工具實施重組,助力科技型企業提質增效、做優做強。
《措施》要求,加強債券市場的精準支持。推動科技創新公司債券高質量發展,重點支持高新技術和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債券融資,鼓勵政策性機構和市場機構爲民營科技型企業發行科創債券融資提供增信支持。完善私募基金監管辦法,豐富產品類型,推動母基金髮展,發揮私募股權創投基金促進科技型企業成長作用。落實私募基金“反向掛鉤”政策,擴大私募股權創投基金向投資者實物分配股票試點、份額轉讓試點,拓寬退出渠道,促進“投資-退出-再投資”良性循環。
《措施》提出,完善支持科技創新的配套制度。加大金融產品創新力度,督促證券公司提升服務科技創新能力。踐行“開門搞審覈”理念,優化科技型企業服務機制。
證監會表示,下一步,將按照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加強組織實施和統籌協調,督促各項制度工作措施落地落實落細,實行動態監測、定期開展評估,適時優化有關措施安排。
來源:中國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