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一樣黑!韓公務員霸凌輕輕罰 上班族怕秋後算帳不敢聲張

因爲擔心遭到秋後算帳,南韓企業員工大多不願檢舉職場霸凌。(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的職場霸凌事件愈演愈烈,引發臺灣各界熱議。而在重視階級地位秩序的南韓,上司欺壓屬下的職場霸凌同樣是相當普遍的問題。儘管官方資料顯示,去年南韓因職場霸凌而受到懲戒的公務員較前一年增加30%,但逾半都是從輕處罰的「訓誡」爲主。

南韓共同民主黨國會議員楊富南從行政安全部與人事革新處取得的資料顯示,去年因利用優越的地位等給其他公務員帶來身體和精神痛苦的「職場內霸凌行爲」而受到懲戒的國家、地方公務員達144人,較前一年的111人增加了29.7%。

在南韓中央部門當中,2022年至2023年下達相關懲戒最多的機關是教育部,共有28人,其後依序爲海洋警察廳(26人)、警察廳(24人)、法務部(18人)及消防廳(9人)。以地方自治團體來說,以京畿道最多,達30人,其次是首爾市,共13人。

儘管南韓公務員因職場霸凌遭受懲戒的人數增多,但大部分都是輕微懲戒。依照懲戒類型來看,中央與地方都是「訓誡」處分最多,分別爲46人和37人。

南韓現行的《國家•地方公務員法》中,並沒有明確規定禁止職場內霸凌或保護受害公務員等條款。不過公務員懲戒令中有懲戒「利用優越地位等的非人格不當行爲」的條款,因此可以懲戒加害者。

南韓前總統文在寅在任內曾多次保證處理職場霸凌問題。從2019年7月開始實施包括禁止職場霸凌在內的勞動標準法修訂案,可是公務員卻不是適用對象。

而且就算是2019年7月正式上路的《職場反霸凌法》似乎也沒有發揮太大功效。依照懲處機制,霸凌者最高將面臨3年有期徒刑或3000萬韓元(約新臺幣76萬元)的罰款。但專門收集職場霸凌案例的公民組織「Gapjil 119」指控,南韓當局對檢舉案件的態度消極,以及過於輕微的懲罰讓霸凌者仍有恃無恐。就算確認出現職場霸凌行爲,法律仍給予這些人14天的改正期限,持續再犯者纔會被視爲犯罪行爲。

根據Gapjil 119的調查,曾遭遇職場霸凌的受訪員工中,僅有12.1%會選擇向公司或工會檢舉,僅2.6%會向政府相關機構報告。而檢舉者當中有高達40%在事後慘遭「秋後算帳」,面臨不公待遇和報復,而這些受害者有57.7%最終選擇忍耐,只有19.3%會決定辭職。

至於遭遇職場霸凌卻選擇不舉報的員工,主要原因是認爲「採取行動無法改變現狀」,佔了整體的47.1%,還有31.8%的受害員工擔心檢舉後會引發不利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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