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人物該做的事
選舉,過去的人說是選賢與能,民主政治體制賦予人民政治自由,每個人達到法定年齡,手中自然就有一張神聖的選票,可以選擇我們的領導人或代表我們表達意見並監督政府施政的民意代表,簡要的說,這樣的制度,美意在於可以選出賢明人士來替我們管理公衆事務,畢竟大多數人沒有這樣的時間心力來投入,有學者稱這樣的制度爲間接民主,選出代議士來代表你我行使政治權力!這是我們臺灣目前所採取的政治制度!在這裡就不多談政治學的理論範疇或爭議之處,這些交由學者專家去討論;本文目的在於探討透過神聖的選舉產生的政治人物們,應該要做到什麼?
政治人物透過選舉而產生,揹負人民的期待,至少是揹負投票給他的人們的期待,或許有時候是同額競選產生,有時候是以相對多數的方式勝出,這些情形下,政治人物或許不是在絕對多數人的同意下產生,但由於制度的規範,勝出者即得到權柄!無論是民意代表或民選首長皆同,而這樣的權柄本意是讓這些從選戰勝出的人們來造福社會,改善人民生活環境,甚至也能夠提供他們一個名垂青史的機會。
通常,在選舉激情過後,選民們便開始期待當選人可以完成公衆的付託,妥善並且有效率的實現競選時所提出的政見!並且期待他們可以改善既有的社會問題,提升我們生活的品質;但是,實際上多半未能付諸實行!在此我們常見到的託辭:對不起,因爲某些因素無法付諸實行、再給我多一點時間、未來四年一定可以做到,諸如此類的喊話,早已是你我耳熟能詳的戲碼,在此景況之中,臺灣社會的政治人物繼續安坐於其位,等待下一次選舉,再次以博取同情或者是訴諸感性,尋求繼續連任的機會!在這樣的循環之下,政治人物本應完成的使命:服務國家、改善社會、爲民喉舌等,早已拋諸腦後,只求繼續連任成功,這是我們常見的故事。
故事一再重演的今天,明年又將面對總統大選,先前媒體已經在報導主流政黨將提名的候選人或可能參選的候選人,我們收到的訊息似乎是:某某人將出馬參選,或某某人將代表某政黨參選,未來臺灣的走向和機會與挑戰等討論…不過,詳細的擘劃和政策方針的擬定等似乎還未見討論,或許這是擔心競爭對手的攻擊,但是,候選人政見本身才是最重要的選舉議題,因爲政見代表着候選人擘劃的方向,這會影響我們的未來以及現在的生活!
話說從頭,選舉本身應該是選賢與能,這些即將參選或可能參選的候選人的學經歷,都屬於我們社會的頭臉人物!如是,這些可能參選的人物們更應該着重於如何去落實政策的問題,而非着重於派系鬥爭(搶出線)或喊口號(臺灣未來…)的競爭型態上!
睿智的選民,應該理性的思考,該如何選擇候選人,是訴諸感性議題?或是理性的思考,誰纔是最適合帶領這塊土地的政治人物?下一個四年,不只是四年,臺灣民主化已經幾十年,這塊土地要進步!
●作者紀州人,前公務員,管理學博士肄。本文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文章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