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五迎財神,禁燃禁放要牢記!
正月初五迎財神
禁燃禁放要牢記!
爲維護良好生態環境,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財產安全,青島市加大對違法銷售、運輸、儲存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查處力度。
近期,多人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被查處,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處罰。現將有關案例通報如下:
案例一
2025年1月31日,李滄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陳某在瀏陽路13號附近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根據《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李滄公安分局對陳某處以行政罰款處罰。
案例二
2025年1月31日,嶗山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王某某在遼陽東路22號某小區附近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根據《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嶗山公安分局對王某某處以行政罰款處罰。
案例三
2025年1月31日,平度市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辛某某在振華街、平安路路口附近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根據《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平度市公安局對辛某某處以行政罰款處罰。
案例四
2025年1月30日,市南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劉某在東海西路6號附近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根據《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市南公安分局對劉某處以行政罰款處罰。
案例五
2025年1月29日,市南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竇某某在團島路34號附近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根據《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市南公安分局對竇某某處以行政罰款處罰。
案例六
2025年1月29日,市北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王某某在山東路138號某小區附近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根據《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市北公安分局對王某某處以行政罰款處罰。
案例七
2025年1月29日,開發區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孫某某在崇明島西路144號附近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根據《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開發區公安分局對孫某某處以行政罰款處罰。
案例八
2025年1月29日,黃島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丁某某在星雲路、華山中路路口附近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根據《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黃島公安分局對丁某某處以行政罰款處罰。
來源:青島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