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修正草案 購買復康巴士、載運輪椅車輛免徵貨物稅延長5年

行政院會今日院會討論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2條修正草案,延長購買復康巴士及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免徵貨物稅期間5年。(本報資料照片)

現行《貨物稅條例》,有關「汽車」免徵貨物稅相關規定,將在今年底落日,考量到身心障礙者出行的便利性,因應超高齡社會來臨,財政部已與衛福部達成協議,針對購買復康巴士以及載運輪椅車輛免徵貨物稅,行政院會今日院會討論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2條修正草案,延長購買復康巴士及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免徵貨物稅期間5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將會同衛福部及交通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黨團溝通,盼能在今年底前完成修法。

《貨物稅條例》第12條規定,關於「汽車」規定中,自2014年6月5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購買低底盤公共汽車、天然氣公共汽車、油電混合動力公共汽車、電動公共汽車、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並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免徵貨物稅。

財政部長莊翠雲日前受訪表示,經徵詢衛福部及交通部後,復康巴士及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是協助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照顧行動不便者需求,應再給予免徵,故而決定針對相關車輛繼續提供免徵貨物稅的優惠政策。

財政部表示,考量我國將邁入超高齡社會,爲建構無障礙友善乘車環境,促進身心障礙者與行動不便者自立生活,延長購買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符合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規定安全檢測基準車輛,免徵貨物稅延長5年至2029年12月31日。

至購買低底盤公共汽車、天然氣公共汽車、油電混合動力公共汽車等非電動公共汽車免徵貨物稅措施,考量交通部推動2030年客運車輛電動化計劃,基於政策目標一致性,不再延長實施期間。

財政部表示,將會同衛生福利部及交通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上開修正草案,期於本年底前完成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