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強化公寓大廈管理 落實社區自治理念

桃園市長鄭文燦市政會議中,接受都市發展局呈獻榮獲內政部營建署「104年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及相關業務考覈特優獎。(圖/桃園市政府提供)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桃園市長鄭文燦8日於市政會議中,接受都市發展局呈獻榮獲內政部營建署「104年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及相關業務考覈」特優獎表示,市府榮獲104年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及相關業務考覈特優實屬不易,此次評比中,六都中包括桃園市、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高雄市均同列特優,未來仍要努力落實公寓大廈管理相關制度,提升公寓大廈的生活品質。

鄭文燦說,《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自民國84年6月28日公佈施行至今超過20年,隨着臺灣都市化程度提升,公寓大廈型態住宅社區越來越多,藉公寓大廈管理組織,讓各社區自主管理,落實社區自治理念

桃園市政府針對優良公寓大廈評選,每兩年舉辦一次,採學者專家評鑑,主要在考覈報備業務與常態輔導業務。桃園目前已有5,267個社區成立管理組織並完成報備,未來也將由都發局建管處及各區公所持續相關報備與輔導工作,並協助各管委會強化平日運作與管理。

而爲協助各社區修繕與維護,都發局提出「桃園市公寓大廈共用設施維護修繕補助辦法執行計劃」,105年度編列預算8,000萬元,社區申請7,998萬元,執行率高達99.98%;106年度則編列7,000萬元。該補助包括一般修繕、專案修繕兩大類別,專案修繕針對屋頂平臺外牆漏水地下室外牆漏水、建築物外牆磁磚剝落維修等項目,依據社區規模區分爲10萬、15萬、20萬元三等級,鼓勵公寓大廈社區定期自主修繕公用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