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金融、保險並未上市公司 放寬

證交所15日董事會通過將修改營業細則,爲降低上市公司併購成本、加速併購程序,未來凡是屬於證券金融保險事業要合併購國內國外上市公司,只要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的核準,證交所將不會再審查被併購公司的適格性。

證交所表示,目前若證券、金融或保險事業股權合併未上市公司,證交所要審查其適格性,主因防止發生挾帶上市,未來將修改營業細則,無須就該等未上市櫃公司爲適格性審查,主因這些行業原本就已是高度監理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