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倒垃圾沒關門 前男友竟潛入「躲浴室」性侵她
正妹倒垃圾沒關門 ,前男友潛入「躲浴室」性侵她。(達志影像)
臺北一名女子小芳(化名)去年5月與前男友分手,沒想到同月月中,前男友竟趁她晚上外出倒垃圾、沒關門時偷闖入屋內,躲在浴室在伺機出現掐住她脖子,強行脫掉褲子後性侵得逞,房東太太后來進屋發現她神色異常,幫忙報警;男子還辯稱當時門沒關,他進屋並非侵入住宅,遭法官打臉,判刑7年4月。男方上訴後,高等法院今駁回他上訴。
判決書指出,男子與小芳原爲同居情侶,今年5月初分手後,男子在同月12日晚上7點趁小芳外出倒垃圾、沒關門時,偷闖入對方家中並躲在廁所,等到小芳回家,他就現身徒手掐住小芳下巴及臉頰並脫掉其褲子、性侵得逞,後來因小芳與房東有約見面,房東進屋後發現她神色異常,一問之下才幫忙報警提告。
男子後來辯稱小芳當時未關門,他才因此進入住家,並沒有用強制方式,不算侵入住宅,但小芳稱當初要求對方搬走時,已明確表達不要再來找她,男子後來也承認並無獲得對方同意就進屋,法官認定刑法第306條所謂「無故侵入」,手段上不以施加強制力爲限,僅於未得住屋權人允許擅自入內,即爲侵入行爲。
法官認爲,男子僅因與女方分手後仍不願接受,不以理性、平和處理雙方感情,就侵入對方住宅性侵對方,後來未和解,考量男子大學肄業、羈押前在餐廳工作,再之前在工廠工作,月薪約4萬多元、未婚,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7年4月。但男方不服上訴,卻無法指出一審何處有不妥,且被害人拒絕和解,因此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