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大同若能確保股東權益 有機會恢復股票正常交易
大同公司昨(30)日召開股東常會,並剔除部分股東表決權或未發給表決權票及選舉票,引起市場派股東抗議質疑股東會效力,證交所也宣佈要自明(2)日起,將大同公司股票改列全額交割股,大同股票今(1)日也應聲跌停。證交所今晚也召開記者會,說明如果大同公司能夠保障或回覆股東權利,將恢復大同股票正常交易。
證交所指出,變更交易方法制度主要目的,是藉由預收款券、全額交割方式,提醒投資人注意該處置標的上市公司存在財務業務或公司治理方面之重大疑慮,投資風險及不確定性更高,理應較一般正常上市公司施行更爲嚴謹交易方式爲宜。投資人經審慎評估後仍可進行交易買賣,符合證券交易法主張「保障投資」意旨。
此外,有關大同公司上市有價證券經證交所變更方法,如果大同公司回覆受影響股東權益,或確實保障該等股東權利將可獲得平等對待,證交所得依前開細則之相關規定,恢復大同公司上市有價證券之交易方法。
證交所指出,如果相關股權有違反法規或涉及陸資疑義,應由權責單位解釋或查明認定,大同公司逕行剔除部分股東表決權或未發給部分股東表決權票及選舉票之行爲,致股東常會改選董事結果、相關決議方法及決議結果之效力存有疑慮,股東平等行使應有權益已受嚴重影響,對此,投保中心也認爲這次大同股東會之召集程序及決議方法均有瑕疵,後續將密切注意事件發展,審慎評估並視需要提起確認股東會決議無效或撤銷股東會決議之訴訟。
另外,集保公司亦表示大同公司在股東及徵求人辦理報到時,不發給表決票及選舉票,恐已違反相關法令,顯見前開事件將對公司警運及財務業務有重大影響之疑慮。證交所表示,鑑於相關疑慮於大同公司在昨日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未能提出處理依據、明確事證及合理之說明,爲了提醒投資人注意投資風險,證交所依照營業細則規定,將其上市有價證券列爲變更交易方法。
今日下午資深媒體人蔡玉真在內,約30名大同股東,前往金管會證期局舉牌抗議,並遞交陳情書,同時也對主管機關提出3大訴求,其中一項就是大同股票打入全額交割股,不是在懲罰公司,而是變相懲罰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