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就《香港互認基金管理規定(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新京報訊 據證監會消息,2024年4月19日,證監會發布了5項資本市場對港合作措施,助力香港鞏固提升國際金融中心地位。近日,證監會對《香港互認基金管理暫行規定》(證監會公告〔2015〕12號)進行修訂,進一步優化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安排,現就《香港互認基金管理規定(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自2015年7月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機制實施以來,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工作平穩有序推進,各項制度和機制運行良好,較好滿足了兩地投資者跨境理財需求,同時有力支持了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爲更好發揮兩地基金互認機制的積極作用,本次規則修訂擬從兩方面進行優化,一是將互認基金客地銷售比例限制由50%放寬至80%;二是允許香港互認基金投資管理職能轉授予與管理人同集團的海外資產管理機構。

歡迎社會各界提出寶貴意見,證監會將根據公開徵求意見情況,進一步修訂完善後發佈實施。

中國證監會關於就《香港互認基金管理規定(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編輯 陳豔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