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400餘人赴柬埔寨實施詐騙,騙取1.5億餘元,詐騙集團老闆被判無期
7月26日,最高檢、最高法、公安部聯合舉行的“依法懲治跨境電詐犯罪 守護人民羣衆合法權益”新聞發佈會,發佈《依法懲治跨境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犯罪典型案例》,其中“葛某等人跨境電信網絡詐騙案”值得關注。
2019年至2020年間,以趙某、張某(均另案處理)等人爲首的詐騙犯罪集團,在國內招募400餘人赴柬埔寨實施詐騙。葛某作爲犯罪集團的“團隊老闆”(屬犯罪集團中第二層級),出資並招募大量人員組成業務團隊,劉某、李某等人擔任“團隊長”等職務,組織、指揮業務員實施詐騙。詐騙集團以小組爲單位,在小組微信羣內實施“多對一”精準詐騙。業務員使用該集團統一發放的手機和微信號組建微信羣,再由引流團隊以免費授課、推薦股票等虛假宣傳誘騙被害人入羣,繼而由業務團隊通過控制的多個微信號在微信羣分別扮演“講師”“羣內助理”“普通股民”等角色,由“講師”進行“炒股授課”,“普通股民”按照話術發言、發截圖,鼓吹“講師”炒股水平,誘導被害人到該集團控制的虛假股票投資平臺投資炒股。被害人投入錢款後,該集團通過後臺控制漲跌,讓被害人誤以爲“投資”升值並可隨時提現,進而加大投入,後該集團通過限制提現、關閉平臺等方式將被害人錢款佔爲己有。經查,犯罪集團騙取500餘名被害人共計人民幣1.5億餘元。
據悉,本案系最高檢、公安部聯合掛牌督辦的特大跨境電信網絡詐騙案。2020年12月30日,浙江省金華市公安局對本案立案偵查。2021年7月至2023年11月,金華市公安機關以葛某等人涉嫌詐騙罪向金華市檢察機關移送審查起訴。金華市兩級檢察機關於2021年10月至2024年3月以葛某等人涉嫌詐騙罪分別提起公訴。
2021年12月至2024年5月,金華市兩級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團隊老闆葛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團隊長劉某、李某等10人十四年至十年三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另有團隊總監、團隊經理、組長、業務員379人被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部分被告人上訴後,二審維持原判。
紅星新聞記者 祁彪 北京報道
編輯 楊珒 責編 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