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忠謀曝感情生活!與前妻離婚時感到絕望 遇「她」享受純真戀情
臺積電創辦人張忠謀。(資料照,陳麒全攝)
臺積電創辦人張忠謀自傳下冊近日出版,他也將過去的感情生活娓娓說出,與前妻相識相愛,又走到如同陌路人,雖然兩方都沒有外遇,但30年婚姻最終還是告破。獨自過了20年,本來沒有想再婚,但是遇到張淑芬,在晚年時再度享受到一段純真的戀情。
張忠謀在自傳中回憶,他的首段婚姻是在22歲,前妻和他是同年,當時他在麻省理工學院,前妻則是于波士頓大學,但由於兩人很早就成婚,感情也逐漸消散,人到中年時,已經如陌路人一樣。
他接着指出,夫妻倆都沒有外遇,雖然心裡和口中都掛着「分居」、「離婚」,但爲了女兒還是一起過日子,直到50歲的時候,女兒去波士頓念大學,且有了她自己人生,最終於1981年和前妻離婚。
離婚後,張忠謀搬入一個寬敞的公寓,買了舒服的現代式傢俱,裝了頭等音響。他表示,華麗的周圍,不能補償內心的寂寞;孤獨的夜晚裡,縈繞在他心上的是30年的戀和婚姻,自傳中甚至引用了瓊瑤的《庭院深深》闡述當時的心情,「但是今夕何夕,你我爲何不交一語?我不知你有何希冀,你也不問我心底秘密。只有杜鵑鳥在林中唏噓:『不如離去!不如離去!』」
而在那時候,張忠謀和前妻「分居」平行的是,是他在德州儀器的職場也是=每況愈下,職階突然被降了4級,最後一根稻草落在駱駝背上。張忠謀爲了股票承購權,忍到1983年終於辭職。他事後回想,自己在「明知不可爲」的情況下,在德儀滯留了5、6年,後來連婚姻都賠上了,那段時光是多麼的絕望。
張忠謀表示,自從1981年與前妻分離,歷經多家公司,心中早已滿是風霜,卻不料比他年輕13歲的張淑芬,用活潑、好動、樂觀使他又感到了年輕,並決定再度結婚。
張忠謀稱,人生的戀以年齡定義,少年的戀充滿了憧憬、理想、情慾;中年戀重於工作或事業互相扶持;晚年的戀是相當純真的互相照應,就如同「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一般。他認爲,最理想的戀情,是同一伴侶百年不渝,但享受這種戀情的又有多少人,「我享受了少年戀,錯過了大部分中年戀,現在享受純真的晚年戀,已經算是福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