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 小鎮密醫看診30年 檢批草菅人命
國中學歷的許姓男子因擔任過診所助理,竟當起密醫長達30年,去年底遭檢舉才被查獲,彰化地檢署認爲他惡行重大,依醫師法提起公訴。(本報資料照片/吳建輝彰化傳真)
彰化縣鹿港鎮69歲許姓老翁,僅有國中畢業卻因曾受僱鹿港某診所擔任醫療助理6年,竟自稱「許醫師」開設診所,幫民衆看病,包括打針、書寫英文病歷都難不倒他,事後因有患者久病不愈、甚至越治療越嚴重,追查才知許翁是無照密醫,憤而檢舉,彰化地檢署查出,許翁看診30年獲利252萬元,19日依《醫師法》起訴許翁,檢方批評從事密醫30年,草菅人命、不宜輕縱,請求法官不宜宣告緩刑。
起訴書指出,許翁自稱曾受僱某診所擔任醫療助理6年,自認偷學到診療技術後,對外佯稱自己具有合法醫師資格,爲病患看診,自1983年起到去年12月止,以密醫身分行醫將近30年。
檢方調查,許翁未經醫師考試及格且未領有醫師證書,竟擅自爲病患看診、開立藥方、給予藥物,甚至幫病人打針、書寫英文病歷等,直到患者驚覺有異並檢舉,檢警獲報於去年12月查獲此案。
據瞭解,許翁的病患多半爲成人,每週固定看診,生意好到要預約,檢察官估算他執業前10年每月平均收入1000元,10年合計12萬,後20年每月收入1萬元,總計許翁擔任密醫執業共30年,總收入約252萬元。
檢警去年12月21日會同彰化縣衛生局,前往許翁開設的診所搜索,查扣一批藥品、針頭等醫療器材及帳冊、英文病歷等證物。
檢方調查時,許翁供稱是早年擔任診所助理時學會開藥,也承認自己無照行醫,檢方日前偵結本案,依《醫師法》將許翁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