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府公告標售34筆土地 最便宜只要13.6萬元

彰縣府公告34筆代標售土地,標售底價最高爲田尾鄉田侖段55地號農田、面積1600平方公尺、底價高達2903萬2000元。(彰縣府提供/葉靜美彰化傳真)

彰化縣政府公告有34筆土地,將在明年1月10日上午10時辦理今年度第3批地籍清理未能釐清權屬土地標售作業,其中標售金額底價最低爲社頭鄉新厝段一處持分建地,金額爲13萬5955元,最高則爲田尾鄉田侖段一處農地,金額高達2903萬2000元。

彰縣府公告34筆代標售土地,最便宜爲社頭鄉新厝段489地號,持分面積6.91平方公尺,只要13.6萬元。(彰縣府提供/葉靜美彰化傳真)

彰化縣政府公告代爲標售113年度第3批地籍清理未能釐清權屬土地有34筆,公告日期至114年1月9日,受理投標期間爲113年12月1日起至114年1月10日上午9時止,並訂於114年1月10日上午10時辦理開標作業。

此次標售底價最便宜爲13萬5955元,是第16標社頭鄉新厝段489地號,爲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面積483.55平方公尺、權利範圍48/3360,持分面積6.91平方公尺,有建物,換算每坪6萬5061元;標售底價最高2903萬2000元,是第31標田尾鄉田侖段55地號,爲都市計劃內農業區、面積1600平方公尺、權利範圍全部,無耕地375租約,換算每坪5萬9983元。

地政處長蔡和昌表示,各標號土地權利人及利害關係人在決標前,仍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彰化縣各地政事務所申辦登記或向各主管機關辦理申報,另外有符合規定之優先購買權者,請主動於決標後10日內書面申請主張優先購買權,以確保自身權益。

地政處表示,地籍清理主要是解決臺灣光復初期遺留的權利內容不符或與現行法令規定不符的地籍問題,經公告後倘逾申請登記期限,仍未有權利人申報或申請登記,除公共設施用地外,由縣府辦理代爲標售,經2次公開標售未能標脫者,依規定將囑託登記爲國有。

地政處提醒有意投標人,此次各標號土地除有佔用情形外,部分土地有耕地375租約,標售一律按現狀標售,其地上物、耕地375租約及一切應辦手續或佔用之排除,概由得標人自理,欲參加投標之民衆可向地政處地籍科免費索取投標書件,或地政處網站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