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警鳴笛趕自戕案現場 路口挨撞「整輛機車燒光」

彰化警分局泰和派出所員警3日騎乘警用機車執勤時,與轎車發生碰撞,警用機車起火燃燒。(民衆提供/孫英哲彰化傳真)

泰和派出所潘姓警員騎乘的警用機車幾乎已被燒燬。(民衆提供/孫英哲彰化傳真)

彰化警分局泰和派出所昨天獲報有民衆想不開,該所2名員警騎警用機車前往處理途中,其中潘姓男警通過路口時與1輛汽車發生碰撞,警用機車當場起火,幸好潘警僅擦挫傷,經送醫無大礙。警方指出,當時警用巡邏機車「有開啓蜂鳴器及警示燈」,肇事原因調查釐清中。

昨天上午11點50分左右,泰和所獲報有民衆企圖輕生,該所潘姓警員(25歲)與其同仁分別騎乘警用機車前往處理,兩部警用機車均有開啓蜂鳴器及警示燈。

潘員騎至彰化市金馬路一段與寶廍路口,沿彰化市寶部路由北往南至金馬路左轉時,與楊姓男子(28歲)駕駛轎車沿彰化市金馬路一段東往西直行發生碰撞,警用機車隨即起火燃燒。當時附近汽車商行的業者看到火燒車,拿滅火器衝出滅火。

警方表示,事故發生後,潘員四肢及身體多處受到擦挫傷,送醫治療後已出院,其警用機車則已毀損燒燬;轎車駕駛楊男則未受傷,轎車前車身受損。初查雙方無酒駕情事。

事發路段附近居民說,車禍發生當下有聽到「碰」一聲很大聲,他們跑出屋外查看,發現警用機車人車倒地,隨後又再聽到「轟」一聲,警用機車隨即起火,幸好當時有另1名警察趕緊將車禍受傷的警員扶到路旁。

警方指出,被撞在潘姓男警騎乘警用機車執勤有開啓蜂鳴器及警示燈,初查分析轎車未讓警車先行,肇事原因及責任尚待進一步調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