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假冒曹興誠建投資line羣 退休翁被騙130萬還想要加碼

警方壓制前來取款的車手。 (翻攝照片/洪靖宜高雄傳真)

鄭姓少年(左)、謝姓男子(右)當車手,準備與被害人會面取款。 (翻攝照片/洪靖宜高雄傳真)

已退休的曾姓男子這個月初加入一個投資羣組,陸續投入130萬元,對方慫恿他再加碼70萬元,曾男家屬認爲有詐立即報警請警方協助。警方日前於曾男家埋伏,趁車手前來取款時將人逮捕,發現該名車手未成年,並於周邊監控及取款的28歲謝姓車手。

小港分局漢民所於16日10時許,接獲70歲曾姓男子報案,指稱他今年10月初加入line投資羣組,羣組內有名假冒曹興誠的老師教導投資,曾男信以爲真,遭誘導投資股票並誆稱可有高額獲利,曾男深信不疑並陸續面交交付款項共2次,共計130萬元,經家人察覺異狀才驚覺遭詐,向警方報案。

詐騙集團食髓知味,要曾男再加碼70萬,約定於17日12時許面交取款,警方獲報後於曾男住家周邊部署警力埋伏,詐團車手依約前往,埋伏警力見時機成熟,一擁而上,當場查獲未滿18歲的鄭姓少年車手,以及於周邊監控及取款的28歲謝姓車手,並起獲收據、作案用手機、工作證等證物,全案依詐欺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及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偵辦,經檢察官訊後,鄭姓少年責付,謝姓車手經檢察官聲押,高雄地院裁定10萬交保。

詐騙集團吸收未成年少年當車手案件時有所聞,就是因爲會被「未成年不會被判刑」的錯誤觀念洗腦,高市少年隊表示,依現行法令規定少年車手仍會移送少年法庭審理,若犯行重大,更會遭判刑而入少年觀護所服刑;被害人也可依據民法第187條提起民事訴訟向詐欺車手的父母請求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另外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4條也有相關罰責,法官可能會裁定少年的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必須接受8至50小時的親職教育輔導,若未完成相關課程,還有6000至3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