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人夫偷拍女網友性愛片 還提告索償30萬被訴

臺北地檢署

賴姓人夫與女網友交往,相約到電影院、宜蘭太平山出遊並嘿咻,賴在2人分手後,突傳2段與對方性愛的偷拍影片,要求女網友償還欠款30萬元,臺北地檢署13日依妨害秘密、恐嚇等罪起訴賴男。

據瞭解,賴男向臺北地院提告,指他去年初和女網友認識,2人交往期間,對方多次開口向他借款,他除將車子變賣,還從妻子帳戶中領錢後,在新北市中和環球影城、臺北內湖白石湖處、宜蘭太平山、陽明山竹子湖出遊時交付,賴並以妻子帳戶明細、賣車單據,請求女網友償還欠款30萬元。

但女網友否認跟賴有金錢借貸關係,反控賴男涉嫌「做賊喊抓賊」,涉嫌在交往期間偷拍2人性愛影片,分手後把2段影片傳給她,威脅還錢,否則要讓她家人知道她偷吃人夫。

檢察官調查時,賴男否認偷拍,辯稱是對方拿他的手機自拍,檢察官一度不起訴,但臺灣高檢署將全案發回北檢續查。

北檢二度偵查時,勘驗影片後,認爲2段性愛影片都是手機放在一旁攝影,鏡頭都只對着女子拍攝,顯然是刻意調整過的角度,不採信賴男說詞,依妨害秘密、恐嚇等罪起訴賴男。至於賴提告求償的民事訴訟,臺北地院判賴男敗訴,女子免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