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糾纏櫃姐 借廁所竟「全身脫光要性侵」 逼籤「不提告書」
渣男糾纏櫃姐,借廁所竟「全身脫光要性侵」,逼籤「不提告書」。(圖:shutterstock/達志)
臺中一名男子與擔任櫃姐的前女友小美分手後,男方仍不斷糾纏不清,2022年11月,又前往小美住處樓下,要求女方與他在樓下超商喝酒聊天,過程中男子假裝要借廁所爲由,進入女方住處後立刻脫光衣物,將小美壓制在牀上強行欲性侵,但遭到極強力抵抗未得逞,但擔憂小美報案,還恐嚇逼迫她籤「不提告書」,事後又進行恐怖跟騷而遭提告,但事後男方賠償和解,原判1年8月,法官諭令給予4年緩刑。
根據判決書,涉案男子與擔任百貨櫃姐的小美曾是男女朋友,2022年11月間,男方前往櫃姐小美住處樓下超商聊天,並喝了不少酒,隨後男子方假藉酒意要上廁所,取得女方同意後,進入女方家中,接着全身脫光赤裸走出廁所,強行將小美壓制在牀上欲性侵。
小美不斷強力抵抗,但男方不斷強吻胸部、嘴巴,更暴怒拉扯頭髮,用拳頭重壓太陽穴,現場恐嚇並逼小美籤「不提告書」,敘明事後不會驗傷或提告。未料男方仍騷擾,甚至跟監,送禮物等,女子認爲精神嚴重受到影響,因此向警方提出告訴。
法官審理後認定,男子自始坦認犯案,且與小美達成調解,依強制性交罪判1年8月,另涉違反保護令、強制等罪,判刑6月,得易科18萬元,緩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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