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指「貪污幫助犯」 國民黨回擊:拿出證據!

▲遭國民黨停權的臺北市議員賴素如。(圖/東森新聞

記者賴映秀綜合報導

臺北市議員賴素如雙子星貪污一審遭判10年,民進黨發言人黃帝穎批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是「貪污幫助犯」,國民黨發言人陳以信1日反擊,要求民進黨拿出具體事證,否則應該收回指控,民進黨主席蔡英文也須公開向馬英九與國人道歉。

黃帝穎指出,賴素如身爲馬英九御用律師前黨主席辦公室主任,利用職權太極雙星索賄1500萬元,「國民黨中央黨部也成爲貪污犯罪現場」,痛批馬英九成爲賴素如的「貪污幫助犯」,清廉假象破功。

陳以信則說,既然民進黨以黨的正式立場,對國家元首提出刑事犯罪指控,就必須清楚向國人交代,並負起相關法律政治責任,尤其黃帝穎身爲律師,更不該違背專業曲解法律。陳以信要求民進黨提出具體事證,證明總統有「幫助貪污之事實」,否則民進黨就該收回指控,蔡英文主席也必須公開向馬總統與國人公開道歉!

對於賴素如一審遭判刑,陳以信表示,國民黨「尊重司法」,而賴已依黨章規定遭到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