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批「黑函鵬」 鄭運鵬:拿訴訟階段資料斷章取義

民進黨桃園市長候選人鄭運鵬今天下午與立委林靜儀一起在大溪區車隊掃街,遭指黑函鵬他說,對手訴訟階段資料斷章取義沒法律常識。(呂筱蟬攝)

民進黨桃園市長候選人鄭運鵬今天下午與立委林靜儀一起在大溪區車隊掃街,遭指黑函鵬他說,對手訴訟階段資料斷章取義沒法律常識。(呂筱蟬攝)

民進黨桃園市長候選人鄭運鵬今天下午與立委林靜儀一起在大溪區車隊掃街,針對國民黨桃園區市議員候選人凌濤和張善政競辦發言人曾俊豪指稱鄭運鵬曾因錯誤黑函被判刑,是黑函慣犯「黑函鵬」,對此鄭運鵬說,所有的文宣都有署名,市黨部的文宣也有署名,是張善政經不起檢驗,所以他也不敢迴應,然後就任意指控說是黑函。

鄭運鵬說,沒有想到國民黨對於司法上面的事情,用的是這種方式在處理,過去他擔任文宣部主任時期的這些文宣,全部都是中央黨部的廣告,就算是國民黨有些候選人提出的訴訟,最後全部是無罪或是不起訴,去拿訴訟階段的資料斷章取義,這個太沒有法律常識。

鄭運鵬說,選舉不需要做到這樣斷章取義,哪有人在訴訟階段的過程拿出來做最後的結論,然後最後就是不起訴跟無罪,那也是立法院的公報,立法院他是3任立委,對於立法院公報的效力非常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