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立委王鴻薇指控「劇本抄襲」投標作弊 阿美族導演怒發聲明:荒謬
記者蕭采薇/臺北報導
針對原住民族文化教育基金會標案「113年經典迷你劇遠洋時代攝製與行銷」藝文采購案,被立法委員王鴻薇指控遭到「綁標」和劇本抄襲,被提及對象之一的投標廠商「沃土影像製作有限公司」與阿美族資深導演喇外.達賴,發出聲明。表示「所有相關指控完全不是事實」。
▲喇外.達賴導演紀錄片作品《那一片湛藍無垠的海洋》。(圖/沃土影像提供)
喇外.達賴在聲明中表示,團隊全程依法依規投標,乃是根據立委關切的新聞才得知與另一投標廠商同分,是抽籤決定得標廠商,既然是衆目睽睽之下抽籤,根本無法作弊。他也指出,王鴻薇指控團隊採用和109年所寫的「雷同劇本」投標一事,「完全是斷章取義。」
喇外.達賴解釋:「因爲這次要採購的標的是劇集拍攝,而劇集拍攝的總長度是109年舊版劇本的三倍多,長度規格差這麼多,想也知道不可能用舊劇本投標。」他也迴應,由於這次標案的評選,主要是看團隊整體的製作計劃和製作能力,「投標時只要先提故事大綱就可以,劇本是要等得標了纔要開始寫。」
喇外.達賴也表示,109年的劇本本來就是他的作品,經事先詢問過原文會,當時就已確認符合招標規範,「且新的故事大綱也增添了新人物和新情節,敍事架構也有重新構思,寫作過程必然需要打掉重練丶反覆打磨和再三修改,這些都是業界影劇製作普遍而且必要的流程,最後絕對不可能會發生劇本雷同或重複使用的問題,對於這樣斷章取義的說法覺得十分荒謬。」
▲導演喇外.達賴曾拍攝過原住民遠洋船員生活的紀錄片《那一片湛藍無垠的海洋》。(圖/沃土影像提供)
「沃土影像製作有限公司」也表示,舊版劇本原來就屬於原住民電視臺的劇本孵育計劃,這是各家電視臺近年常有的影劇發展方式,「雖然孵育的東西最後不一定有機會被拍出來,但電視臺自己孵育的東西難道還不允許用來做爲爭取攝製機會的元素之一?如果孵育劇本之後有機會拍出來都叫做違法,那許多電視臺早就拍了一堆違法案件了!這樣都要被告,到底公理何在?」
喇外.達賴導演說:「自己本來就是來自遠洋家庭的阿美族人,小時候家裡非常貧窮,父親和兩個弟弟跟許多阿美族男人一樣,爲了得到微薄的酬勞養家,擔任辛苦又危險的遠洋船員工作,自己國中畢業本來也已經搭上客運準備要去高雄的港口,幸好客運開到村口時同學跑來告知他考上高職,才趕緊下車免於上船出海的命運。「我已經拍攝原住民遠洋漁業紀錄片很多年了!」
喇外導演以遠洋漁工爲主題,不僅曾自掏腰包拍攝紀錄片,多年來也不斷田調寫作相關劇本,就是想爲族羣留下好作品、讓更多人知道臺灣原住民的生命故事和勞動史。他坦言:「過程中準備得很辛苦。」
▲導演喇外.達賴爲企劃案親手繪製圖。(圖/沃土影像提供)
但是投標之後的紛紛擾擾,包括莫名其妙被立法委員公開泄漏個資丶召開記者會公審,田調對象的家人也遭受不明人士騷擾,讓喇外導演感到心灰意冷,「這世代被莫名栽贓好像已經不是太奇怪的事了,沒有勇氣反擊,只能淪爲被犧牲者,沒有人會同情你!」 「我要像遠洋船員前輩在海上面對風浪一樣」,決心要站出來澄清。
但團隊在去年事件爆發後,對相關部門尋求救濟,均無下文,本想說廢標既然已成事實就吞下種種委屈,不想介入政治的紛紛擾擾,沒想到又再次受到攻擊和不實指控。如今發出聲明,希望社會各界理解,也期待相關單位可以更加重視並詳加調查。
▲沃土影像表示,投標期間只有大綱,劇本必須等得標纔會開始寫作,而且寫作規格的總長度是舊版劇本的三倍多。(圖/沃土影像提供)
「沃土影像製作有限公司」與喇外達賴導演 共同聲明書全文【 沃土影像製作有限公司乃依法投標 「抄襲」和「綁標」之說皆爲混淆視聽、惡意中傷 】一. 我們不認識何明輝和龍男,招標期間除詢問承辦人員 也從未與招標方任何人有過聯繫:本公司沃土影像製作投標原住民族文教基金會「113年經典迷你劇遠洋時代攝製與行銷」藝文采購案,完全依偱合法正當且公開之管道進行投標;期間除了向原文會承辦人員詢問相關細節與規定外,從不曾與原文會內部人員丶主管或任何評審有所聯繫,外界指稱之「護航」丶「綁標」皆爲子虛烏有,本公司既不認識招標機關主管何明輝,亦不認識評審龍男,根本完全沒有綁標動機或任何綁標的管道。況且假若真要護航沃土得標,豈不應該直接給沃土最高分?又怎麼會出現兩家廠商同分再抽籤的情事?衆目睽睽下進行抽籤,根本不可能存在作弊的空間!二.喇外導演改寫自己以前的劇本並重新創作,何來抄襲之說?本次投標藝文采購案,與沃土合作的喇外導演與新聘編劇,乃是根據導演本身爲遠洋漁業工的生命經驗、近年紀錄片採訪經驗以及新聞事件等多元素材,再加上虛構人物,重新創作之新版故事大綱。儘管有部分素材曾在「109年度委託製作迷你劇集劇本」勞務採購案的劇本中出現,但不僅故事架構有大幅度調整,也另有大量內容是全新素材;且喇外導演原本就是109年劇本的著作人,以自己所寫的舊作重新進行創作,何來抄襲之說?三.這次投標只是先提供「故事大綱」而非劇本;且劇集拍攝的長度是109年劇本的三倍多,怎麼可能直接延用舊劇本?且,「109年度委託製作迷你劇集劇本」規格是每集30分鐘共5集,總計寫作長度爲150分鐘;而「113年經典迷你劇遠洋時代攝製與行銷」藝文采購案是要拍攝每集60分鐘丶共計8集的劇集規格,總計拍攝長度爲480分鐘;後者爲前者三倍多的寫作長度。既然兩案的寫作長度規格差異如此之大,更不可能採用同一套劇本來搪塞。另外, 113年採購案的招標規範根本沒有要求服務建議書須包含「劇本」,投標廠商只需先提出故事大綱即可,待確定得標之後纔會正式進行劇本的撰寫;本公司投標前亦曾致電招標機關,確認是否可以採用喇外導演109年的劇本舊作重新創作新版故事大綱投標,經承辦人員查詢表示符合相關招標規範,再三確認不會違反規定。且本公司的投標文件及服務建議書亦是通過資格標以及評選會議審查,過程完全依法依規。四.影劇進入拍攝製作期,故事大綱一定需要反覆打磨 歷經數個月的多次修改才能寫就「劇本」,當然會有劇本寫作預算:原文會109年度標案乃屬於「劇本孵育」的性質,其意義與目的就是先發展優質的故事,而113年的採購案則是要進行拍攝製作。若113年欲招標拍攝製作,卻將之前孵育的劇本排除丶不允許採用它來改寫並參與投標,那麼劇本孵育便失去其原有之意義及目的,豈不浪費資源與公帑?而且,這次投標沃土只是提供了一份預擬的 “故事大綱”做爲未來劇本的寫作方向,尚有許多繼續發展和調整修改的空間;得標方也必須於簽約後也纔會正式展開劇本寫作工作,過程中需與業主(電視臺)反覆討論調整,往往需經歷數十版修改,劇本才能正式定稿。因此本次標案中編列80萬元的劇本寫作預算,一方面因爲未來劇本的寫作長度爲109年劇本舊作長度的三倍餘,本非舊作之規格所可滿足;另一方爲符合拍攝所需,寫作流程往往需花費數月甚至半年時間,耗費心思、反覆辛苦打磨才能完成。況且113年藝文采購案的標的不僅要製作拍攝劇集,亦包含未來的行銷宣傳等規劃,而109年的標案僅是劇本寫作;二者性質和工作內容差異甚大,預算結構和預算項目完全不同,二者價金本來就無法並列比較。五·招標的評分項目根本沒有「劇本」這一項,而是看團隊的整體制作能力和製作規劃:再以113年藝文采購案的評分項目來看,包含(1).整體企劃內容--配分40%(2).廠商專業性與履約能力--配分30%(3).經費配置之整體性丶合理性及可執行性--配分20%(4).簡報及詢答--配分10%綜觀所有的評分標準,完全沒有一個稱爲「劇本」的項目,而是審度整體的製作計劃還有戲劇製作的經驗能力,以及團隊各部門人員的專業度和過往實績等,可見任何廠商都絕不可能僅僅因爲劇本因素就能得標。 六.我們是投標廠商中"最原住民的團隊",喇外達賴亦是其中唯一可用阿美族語溝通思考導戲的導演,講述阿美族勞動史和生命記憶是他唯一的心願:
本公司長年關注原住民文化議題丶投入原住民主題的影像創作;基於喇外.達賴導演是出生於貧窮遠洋家庭的阿美族人,多年來投注心力於阿美族人遠洋漁工主題,希望能有機會用影像講述遠洋漁工的故事,建構阿美族人共同的生命記憶。他不僅曾經自力自資拍攝以遠洋漁工爲主題的紀錄片,多年來亦耗費心力進行田野訪查創作相關故事劇本。本公司因此決定以多年戲劇製作的經驗輔助喇外.達賴導演,合作進行投標,期能讓喇外.達賴有機會完成講述阿美族人生命記憶與勞動史的夢想與願望。
無論是喇外導演或本公司成員皆爲十分單純認真的影像創作者,沒有任何官商背景或政黨色彩,也從不曾仰賴關說或經由任何不法途徑獲取任何政府標案,僅憑創作熱忱希望能爲原住民文化與影像創作貢獻己力,真誠單純的創作初衷實不容誣指及抹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