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監院彈劾「完全無法接受」 翁啓惠發5點聲明表遺憾
因「浩鼎內線交易案」遭起訴的中研院前院長翁啓惠,4日遭監察院以9:0的票數一致通過彈劾;對此,翁啓惠當天稍晚再發5點聲明,強調完全無法接受該決定,並表示「深感遺憾」。
士林地檢署偵辦浩鼎案,查出翁啓惠於2011及2012年,以女兒做爲人頭,收受浩鼎董事長張念慈賄賂,提供乳癌疫苗研究成果,4日則遭監察院彈劾,成爲中研院史上第一例。
監察院表示,翁啓惠督導訂定中研院科技移轉利益衝突迴避處理原則,明知卻帶頭違反規定;另外,也對外發表攸關該民營公司及本身重大利益評論,爲掩飾其與該公司並無利益關係,又對外公開謊稱未購買該公司股票,言行嚴重失當,違背誠信,嚴重損害政府聲譽,違法失職事證明確,情節重大,依法提案彈劾。
當天稍晚,翁啓惠發出5點聲明,強調絕無帶頭違反中研院的技轉利益衝突原則,並表示對該決定「完全無從接受」,監察院得彈劾理由,對事實有嚴重誤解,且對進行中的訴訟未審先判,如此驟然所做下的決定,「本人深感遺憾」。
翁啓惠指出,因浩鼎發展的疫苗產品主要爲自己的發明與技轉,因此才於該公司上市前購買股票,相關投資或貸款並無不法,且也不保證投資會獲利,更從未應允收受浩鼎技術股或因此不當協助其相關公司無償學習技術或取得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