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成投票權下修到18歲嗎? 最新民調結果一面倒

民法》下修成年年齡爲18歲,預計2023年上路,下一步則是修憲公民投票權及被選舉權從20歲降爲18歲。(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院會日前三讀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成年年齡由現行20歲下修爲18歲,預計2023年正式上路,而下一步則是修憲將公民投票權及被選舉權從20歲降爲18歲,引起各界議論。根據一份最新網路投票結果顯示,絕大多數參與投票的網友反對該項修法。

入口網站《YAHOO》以「投票權下修至18歲,你贊成或反對?」爲題,進行網路投票,投票時間爲今年12月30日至明年1月4日,截至下午5點20分,已有1000多名網友參與投票,結果顯示,有1094票反對該項修法,而贊成該項修法的則只有135票。

網友投票結果。(圖 翻攝自YAHOO)

贊成修改投票權規定的的網友們表示,「提高年輕人政治敏感度」「贊成啊,18歲可以自立更生,不要啃老了,自己養活自己去,像米國人」「減少刑事、民事責任上的矛盾」「當然贊成啊!會反對的人都是國民黨的吧!」

反對修改投票權規定的網友們則表示,「反對那些思想不健全就有投票權的人」、「小孩子還是不懂得如何去做事」、「心智想法都不成熟」、「先有盡義務當完兵了,也開始繳稅了的人才配擁有投票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