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立委要陳耀祥請辭 迴避鏡電視審查

NCC主委陳耀祥(中右戴藍口罩)因鏡電視案被臺北地檢署列爲瀆職罪被告偵查。(本報資料照片)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陳耀祥因鏡電視案遭列爲瀆職罪被告偵辦。當初揭露吹哨者錄音檔的立委陳椒華15日喊話陳耀祥,應迴避往後鏡電視相關審查,也可以考慮請辭負責;國民黨立委李德維更呼籲,行政院長陳建仁應立即將陳耀祥停職處分,接受司法調查。

陳椒華去年接獲吹哨者錄音檔,爆料鏡電視創辦人裴偉透過總統府、行政院高層關係向陳耀祥施壓通過執照審查,引發軒然大波。臺北地檢署將陳耀祥列爲瀆職罪被告,指派檢肅黑金專股檢察官分「他字案」偵辦中。

李德維直言,現任獨立機關首長被列瀆職罪被告非常嚴重,此事非同小可,爲了不讓檢調辦案有壓力,且攸關證據保全問題,陳建仁應立即將陳耀祥停職處分,讓陳耀祥接受司法調查,陳耀祥自己也應知所進退,否則他一個人的問題將影響整個行政團隊。

陳椒華指出,過去她多次質詢要求陳耀祥查鏡電視的金流,沒有得到迴應,令人遺憾,如今陳耀祥被列爲被告,建議陳應迴避往後鏡電視相關審查,也可以考慮請辭負責,畢竟NCC是獨立機關,應維持公正性、獨立性。 陳椒華提及,昨她和立委邱顯智在委員會提出臨時提案,要求陳耀祥迴避審查,但陳以未被傳訊爲由,認爲不應迴避,該臨時提案也未被處理。她重申,政府機關首長被檢方列爲瀆職被告的嚴重性不言而喻,陳耀祥應自行迴避鏡電視的審查案,不該被動等待別人要求。

民衆黨立委賴香伶指出,先前她質詢陳耀祥與時任行院長蘇貞昌,2人在國會殿堂都矢口否認,稱沒有任何指示,陳做爲獨立機關主委是違背職務,甚至在國會上說謊,都應列爲檢方偵訊時的參考依據。

她痛批,執政黨很多政務官都服務政治過頭,令民衆觀感非常差,也對機關的獨立性大打折扣,呼籲政務官不要變成政治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