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醫療草案暫緩 中研院士陳培哲:衛福部修正版本是底線

中央研究院院士陳培哲。(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會原排定明天處理再生醫療雙法草案,但在野黨團提出疑慮,民進黨立法院黨團釋出善意另定期處理。中研院士陳培哲今天表示,至少要回到衛福部修正版本,這是底線。

爲完善細胞治療法規,行政院會於2月通過再生醫療法草案、再生醫療製劑條例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前雖初審通過,但朝野對於倫理是否列入立法目的、法案用詞定義、胚胎幹細胞禁止範圍等關鍵條文意見分歧。

其中,再生醫療法草案最關鍵的第9條條文,賦予醫療機構執行再生技術免申請藥證的排除條款,遭質疑規定過於寬鬆。醫療改革、病友權益團體與醫藥法規學界人士多次呼籲,政院版再生醫療法草案第9條形同開後門,政府應懸崖勒馬,勿讓政治凌駕於病人安全和倫理。

陳培哲今天晚間告訴中央社記者,貿然開放對病人不妥當,更有違醫療初衷,與醫師基本倫理背道而馳,甚至對醫療產業也是不妥當,一旦產生過多利益,就會有多方覬覦,恐怕與利多的再生能源一樣,最後變成黑金,醫院、醫師、病人會淪爲賺錢關係。

民間近期發起連署,多名學者、專家對政院版「再生醫療雙法草案」條文提出質疑,陳培哲也在參與連署名單,他指出,除了日本以外,世界各國針對再生醫療研究、再生醫療臨牀應用的品質與安全,都是依照正常臨牀試驗規範,參與臨牀試驗病人都不需要出錢。

依據衛福部的再生醫療法草案,醫療機構執行再生醫療前應進行人體試驗,醫療機構應經中央主管機關覈准,始得使用再生醫療製劑或執行再生醫療技術之範疇。

臺灣醫藥品法規學會理事長康照洲則認爲,現在有些醫療行爲因爲並不符合規範,造成很多病人花了非常多錢,卻沒有得到保障,纔會強調草案應該快點通過,「其實把話講清楚就沒有問題」,比如草案同意的自體或異體、甚至是異種,不可能直接使用非人類細胞,這都要說清楚。(編輯:張雅淨)112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