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加碼!北市新購電動機車最高享20300元補助
爲加速淘汰老舊二行程機車並鼓勵使用低污染的環保電動二輪車,臺北市環保局27日公告「108年度淘汰二行程機車補助及新、換購電動二輪車補助計劃」,針對新購電動機車的補助每輛加碼至4000元,未來北市一般民衆新購電動機車最高可獲補助17000元(含環保署及經濟部補助),如果同時淘汰二行程機車換購電動機車,一般民衆最高可獲補助20300元。
環保局表示,北市沒有大型工廠,因此空污費收入少於其他五都,補助民衆新、換購電動機車的金額也因此較低,但今年中央修正空氣污染防制法時,便積極爭取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應有一定比例撥交地方運用,非全數由中央徵收。隨後空氣污染防制法於8月1日修正通過,當中第17條便規定中央由移動污染源所收款項,應撥交20%給設籍地或油燃料銷售地所在縣市。
108年加碼補助後,臺北市一般民衆新購電動機車最高可獲補助17000元(含環保署及經濟部補助),中低收入戶最高可獲補助27000元;如果同時淘汰二行程機車換購電動機車,一般民衆最高可獲補助20300元,中低收入戶最高可獲補助30300元。
另外,爲了鼓勵民衆使用大衆運輸工具,環保局也首度推出「淘汰二行程機車補助大衆運輸消費金1500元」專案,除了公路總局、環保署推出的「大衆運輸消費金補助專案」補助1000元外,環保局再加碼500元,等於淘汰二行程機車後若選擇大衆運輸消費金方案,將可獲得1500元補助。
但該方案申請時要提出悠遊卡、一卡通、愛金卡(icash)及遠鑫卡(happy cash)等電子票證卡號,且限定使用於捷運、公車、客運、臺鐵、高鐵、計程車等大衆運輸,不包括公共自行車及停車場停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