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駁韓陸資購屋論 內政部酸「涉及國安、應提具體建議」
▲韓國瑜呼籲中央開放陸資買房引起內政部頻關心。(圖/地方中心攝)
韓國瑜呼籲中央開放陸資買房,內政部次長24日深夜接受記者訪問,迴應「本來就可以」後(參考 韓國瑜「開放陸資買房」 花敬羣:本來就可以啊),26日內政部再提回應,列出多項政策與規定後。內政部表示,若讓陸資炒房將導致「國安問題」!
內政部公開發文表示,陸委會在91年修正「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9條規定,將陸資取得我國不動產由禁止改爲許可制,「已開放陸資來臺取得不動產」。其中如爲從事工商業務經營之廠房、營業處所或辦公場所需要,或有助於整體經濟或農牧經營之投資,均得依規定申請許可後取得不動產,並無特殊限制。
目前對於陸資取得不動產的相關許可措施,內政部指出,主要是針對自然人取得住宅的部分進行規範。對於自然人,規定每人得基於自住需要,單獨取得1戶並供住宅用。至於購買登記完畢後3年內不得移轉,並對自然人取得之不動產訂有長期總量、每年許可數額及集中度數額等管制,是爲「避免取得不動產集中於特定地區」,及可能「造成陸資炒作房地產市場疑慮」之因應措施。
開放陸資來臺取得不動產,是順應全球化潮流並有效運用資金及技術,期待提升整體土地資源開發利用。內政部表示,「並不樂見陸資來臺有炒作市場、影響社會安定或致生國安上的疑慮」。不動產市場的榮景不能僅依賴外資或陸資,經濟持續成長的動能及安居樂業的繁榮社會,纔是讓房地產市場能永續穩定發展的重要基石。
內政部再次重申表示,地方首長若對於中央相關政策提出意見,「期待能清楚提供具體內容及建議方案」,讓地方及中央能朝正確方向共同努力健全整體房地產市場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