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碧潭上演保育類魚鷹餵食秀 業者罰5000元
臺北地檢署
新北市馮姓男子遭檢舉涉嫌在碧潭風景區,以活魚引誘保育類野生動物「魚鷹」俯衝、獵食,被依違反《動保法》送辦,臺北地檢署調查時,馮男坦承是爲了給賞鳥者拍照,每次收費100元,檢方10日給予緩起訴處分,期間1年,須支付國庫5000元。
魚鷹屬於二級保育類野生動物,每年11月到3月來臺度冬,新店灣潭上空常有魚鷹蹤影,新北市政府動保處日前接獲檢舉業者在灣潭沿岸搭建遮雨棚,以魚引誘魚鷹捕食,供人拍照,爲此,動保處組成「魚鷹守護隊」不定時巡視。
有人檢舉臉書社團「馮大哥灣潭魚鷹樂園」1段2019年的影片,有人用活魚引誘魚鷹捕食,動保處調查時,馮男坦承影片中是他本人,供稱他從小就以魚餵魚鷹,因有遊客以100元爲代價,讓他以魚餵魚鷹,供大家拍照紀念。
檢方依影片畫面研判,馮男至少2次餵食魚鷹,已有騷擾保育類野生動物犯行,考量馮認罪,給予緩起訴處分1年,命他支付國庫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