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20噸廢料去偏鄉突「卡輪」 偷倒廢棄物不成反被逮

一輛滿載廢塑膠混合物曳引車於大內區頭社裡產業道路陷入泥濘動彈不得。(臺南市環保局提供/劉秀芬臺南傳真)

一輛滿載廢塑膠混合物曳引車於大內區頭社裡產業道路陷入泥濘動彈不得。(臺南市環保局提供/劉秀芬臺南傳真)

一輛滿載廢塑膠混合物曳引車於大內區頭社裡產業道路陷入泥濘動彈不得。(臺南市環保局提供/劉秀芬臺南傳真)

臺南上週連日豪雨,9日雨勢暫歇,袁姓男子載運廢塑膠混合物想去大內區頭社裡偏遠地區偷倒,不料前輪陷入農田泥濘動彈不得,頭社派出所巡邏員警發現上前協助,卻發現車旁掉落廢棄塑膠料,袁男對詢問支吾其詞,員警隨即通知環保局人員會同稽查、偵訊後,將犯嫌移送臺南地檢署進一步偵辦。

據瞭解,袁男中午12點多即駛進該條產業道路,員警下午5點多巡邏經過,只見曳引車司機已找來怪手要協助脫困,上前關心時才發現車旁掉落不明塑料廢棄物,該產業道路爲死巷,住家單純,司機謊稱走錯路,神情十分可疑。

環保局稽查人員表示,嫌犯見到環、警上前稽查,神情極爲慌張,聲稱尿急想暫借產業道路上廁所,但其曳引車上載了滿滿的廢塑膠混合物,估計至少有20公噸,也無法清楚交待廢棄物來源,連車子要前去的目的地也支吾其詞,整體而言實在是太可疑,後續全案移送臺南地檢署調查釐清。

環保局指出,隨車未持有事業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最高可處罰30萬元罰鍰外,偷倒廢棄物涉及行政刑罰,除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對涉案的行爲人進行告發,多次犯案、惡性不改的慣犯,恐也會增加刑度,最高面臨5年有期徒刑,並可裁罰1500萬元。

臺南市輻員廣,不肖業者總以爲可以在偏僻地點棄置廢棄物,環保局表示,環、檢、警早就建立起打系犯罪網絡,人力查緝外也會搭配科學儀器監控。此外,熱心的民衆在發現蛛絲馬跡也會主動檢舉,偷倒最後還是被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