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了吳宗憲二女兒的咖啡廳損失16萬 逞兇2暴徒判決曝光

男子彭文德、黃勝頁聲稱不滿「本土天王」吳宗憲的主持風格,持金屬球棒闖入吳宗憲二女兒吳則含經營的咖啡廳砸店被訴,彭、黃認罪,臺北地院審理,依恐嚇公衆罪各判2人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球棒2支沒收。可上訴。

21歲的彭文德、32歲的黃勝頁2024年3月27日14時53分自臺北市「銀座街大廈」樓梯進入吳則含經營位在地下1樓的「無聊咖啡AMBI-CAFE」咖啡廳,持金屬球棒揮擊破壞,再以徒手翻覆、踢踹方式毀損咖啡廳內的物品。

吳則含報案,店內遭毀損包括電腦顯示器、古董沙發椅、軌道燈、古董水洗石桌、鍋具、道具背板、空氣清淨機、除溼機等,計損失16萬3000元。

黃勝頁、彭文德離開咖啡廳後5分鐘,繼續持金屬球棒砸毀大廈管理室的電視等物品,造成管理室財物損失約3萬5000元,吳則含、大廈潘姓主委報警後,警方調閱監視器查獲黃、彭2人涉案。

檢方偵辦時,彭文德供稱因不滿吳宗憲在綜藝節目上講話太諷刺,提議黃勝頁可去砸吳宗憲女兒的咖啡廳並大喊「吳宗憲欠錢不還」;黃勝頁稱,他不滿吳宗憲的講話風格犯案,檢方將2人起訴,法院審理,黃勝頁、彭文德都自白犯罪。

判決指出,黃勝頁、彭文德明知咖啡廳有工作人員及顧客在場,竟各持金屬球棒揮擊破壞物品,又徒手翻覆、踢踹破壞物品,行爲不可取,考量他們犯後坦承犯行,依法量刑。

判決說,檢方另依毀損罪起訴黃勝頁、彭文德,但吳則含、潘姓主委具狀撤回告訴,黃、彭涉毀損罪部分不另爲不受理判決。

男子彭文德、黃勝頁持金屬球棒到吳則含所經營「無聊咖啡」砸店。本報記者/翻攝

藝人吳宗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