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 明年3月起 超商代收路邊停車費

雲林縣斗六市公所2023年4月起實施路邊停車收費,第一階段在斗六市公所周邊的178格停車格實施。(周麗蘭攝)

雲林縣斗六市今年4月率全縣之先實施路邊停車收費,因未規畫4大超商繳費引發民怨,原因是超商業者要求每張代收費18元而未達成協議。雲林縣府工務處日前先說服2家業者代收費用降至5.5元,其餘2家最後也同意,預計明年3月上路,在這之前仍須利用電子支付繳費。

斗六市公所爲解決停車位佔用問題,4月起實施熱區路邊停車收費每小時20元,採車牌自動辨識管理,無開單告知,可採電子支付或現場現金支付。

許多市民尤其長者不知有停車費,縣府8月間寄出4月至6月逾期繳費通知單多達1萬3000多封,民衆比照都會區路邊停車繳款方式前往4大超商繳費被拒絕,才知一定要下載App、透過電子支付方式繳費。

縣府工務處長汪令堯表示,縣長張麗善責成該處與4大超商協商,他舉最近南投縣集集鎮路邊停車收費4大超商代收費用每張5.5元爲例,先說服其中2家超商,原本不願意的另2家考量雲林縣觀光人數漸增,最後也同意。

汪令堯表示,斗六市178格停車格3個月就至少有1萬3000多張繳費單,後續還有1200多格,虎尾鎮明年初也將開始路邊停車收費;古坑鄉草嶺平日每週有上萬觀光人次,未來停車也都實施使用者付費制度,他以斗六市經濟規模不會比一個集集鎮小說服超商業者,不論就商機或企業社會責任而言,都應以5.5元門檻價代收雲林縣的路邊停車繳費作業。

汪令堯說,本案已經拍板,明年3月起停車費用可在4大超商繳費;這幾個月收到斗六市路邊停車逾期繳費通知單的民衆,仍需以數位支付方式或回到斗六市路邊的現金繳費柱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