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瓊兩地海事部門建立瓊州海峽執法互認新機制爲客滾船“減負鬆綁”

“船舶免受重複檢查,船員們反饋現在休息時間變充足了,工作幹勁也更足了。”7月5日,湛江海事部門在“紫荊十六”輪開展現場監督檢查時,瓊州海峽(廣東)輪渡運輸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

據介紹,在建立執法互認新機制以前,兩岸海事監管缺少協調分工,一定程度上佔用船員休息時間。爲減少瓊州海峽客滾船重複檢查頻次,以及粵瓊兩地檢查數據不共享等問題,湛江海事部門在推進瓊州海峽海事監管與服務保障一體化的背景下,聚焦客滾運輸本質安全、優化航運營商環境,聯合海口海事部門探索建立兩地執法互認新機制,建立《瓊州海峽滾裝客船現場監督“一體化”合作備忘錄》。粵瓊兩地從單打獨鬥走向聯控聯治,逐步完善了協同機制,聯合立法、統一規劃、統一標準。

聯合工作組增強協同聯動,優化工作機制,定期召開瓊州海峽客滾船安全季度例會,對現場監督互認的實施效果開展評估,通報檢查數據,協調解決存在問題,有助於減少重複檢查的頻次,提高檢查質效,降低對船舶經營生產的影響,切實爲船舶“減負鬆綁”。自2024年6月實施執法互認以來,湛江海事部門對瓊州海峽客滾船檢查頻次減少66次,同比減少30.4%。

爲有效防控船舶安全風險,準確掌握監管底數,科學運用監管規律。針對不同特點的客滾船,湛江海事部門實施船舶差異化管理,不斷優化檢查方式,確保船舶安全航行。執法大隊長每週根據船舶船齡、現場監督缺陷、安檢缺陷、行政處罰、滯留情況、險情事故等制定船舶風險等級,對高風險船舶做到每週必檢。在檢查關鍵設備方面,利用“望聞問切”設備診斷法,重點檢查主機、舵機等設備運轉及維護保養情況,建立“一船一檔”機制,同時,在檢查船員履職方面,在檢查初期適當放寬標準,目的是督促船舶落實主體責任,幫助指導其整改,確保船員適任。

文、圖 記者 餘勝容 通訊員 謝曉琳 尹哲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