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平均加班73小時!「義美食品」包裝員過勞死 法院判賠138萬
▲ 遊婦超時工作中風過世,法院判義美須賠償家屬撫慰金及退休金差額 。(圖/取自粉絲團)
從事「義美食品」喜餅包裝工作的52歲遊姓婦人,2012年3月因中風送醫,急救宣告不治,家屬質疑遊婦是過勞死,因此憤而向義美提告求償。全案6日經高等法院更一審,認定遊婦是因超時工作致死,但她未控制高血壓,本身也須負40%的責任,最後判決「義美食品」須賠償家屬96萬6828元慰撫金,以及42萬元退休金定讞。
家屬指出,遊姓婦人任職於「義美食品」超過20年,平時負責蛋卷、喜餅的包裝,她在2012年2月期間,即使身體已出現不適狀況,仍配合公司到班,然而就在3月時,她因爲長時間超時加班,引發腦幹出血性腦中風,送醫急救後宣告不治。
法院一審時,認定遊女非因職災死亡,加上調查資料不完備,發回更審,事後查出遊女在發病前2至6個月,月平均加班73小時,超過勞動部「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之認定參考指引」過勞標準的72小時,再加上義美漏報遊女薪資,導致退休金減損42萬元。
法院6日更一審,根據職業醫學評估報告,認爲遊婦的疾病促發,與作業有相當因果關係,屬於「職業病」,同時考量到遊婦本身有高血壓病史,未控制高血壓也須負部分責任,最終改依《勞工保險條例》,判決「義美食品」須賠償家屬精神慰撫金以及退休金差額,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