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跨境理財通」2.0 個人額度提至最高300萬人民幣

粵港澳「跨境理財通」2.0來了,最新提出多點修訂,包含提高個人投資額度至最高300萬人民幣。(中新社)

爲進一步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促進「跨境理財通」試點便利化,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深圳市分行與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多個地方單位聯合對《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實施細則》進行修訂,並公開徵求意見。具體重點包含降低大陸「南向通」投資者的社保繳納年限的准入門檻;單人投資額度從100萬元提高到300萬元等。

據第一財經報導,此次修訂結合大灣區跨境理財的市場需求,針對市場主體關注的焦點問題、市場監管部門和商業銀行反映較多的難點問題,降低「跨境理財通」業務准入門檻,擴大試點範圍,優化辦理流程等。

首先是進一步提高投資者參與業務試點的便利性。第一是降低投資者准入門檻。「南向通」業務的大陸投資者參與門檻從連續繳納社保或個人所得稅「滿5年」降低爲「滿2年」。同時,增加「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於40萬元」(人民幣,下同)作爲家庭金融資產准入備選條件之一。

第二是適當提高投資者個人額度。將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度從100萬元提高到300萬元。如個人同時通過銀行和證券公司參與試點的,兩種管道分別有150萬元額度。

其次是多方位擴大「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範圍。包含擴大參與機構範圍。增加證券公司參與試點,並明確其參與方式及相關業務安排;另擴大合資格產品範圍。在「北向通」投資產品範圍中,增加大陸銷售銀行的人民幣存款產品。同時,將「R1」至「R3」風險等級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範圍拓展爲「R1」至「R4」風險等級”公募證券投資基金,不包括商品期貨基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