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長“收受”學生6.16元巧克力被開除 網友熱議
一起因教師節禮物引發的勞動爭議案近日塵埃落定。
重慶市九龍坡區三峽幼兒園前園長王某仙(化名)因在2023年教師節前夕“收受”學生一盒價值6.16元的巧克力,被幼兒園認定違反教育部印發的教監【2014】4號《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和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爲的規定》,並作出開除處理。王某仙對此不服,將幼兒園告上法庭。
一審中,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法院於2024年3月28日判決幼兒園敗訴。法院認爲,王某仙收受的巧克力價值較小,且是小朋友出於喜愛和尊敬而贈送,不宜定性爲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同時,在雙方未能就調崗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幼兒園未給予改正機會便徑行解除勞動合同,明顯不夠審慎,認定幼兒園的解除行爲屬於違法解除,應支付賠償金。然而,雙方均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二審中,當事人沒有提交新證據。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爲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據瞭解,一審中,王某仙舉示家長會上視頻,家長要求園方就解除王某仙一事說明,且陳述其已分巧克力給小朋友。園方認可家長會視頻真實性,但認爲王某仙作爲園長,收受禮品不論價值大小均違反規定並給園方帶來負面影響和家長不信任。
此案中,教育部的規定成爲關鍵焦點。幼兒園以違反規定爲由開除園長,卻未充分考慮禮物的性質和價值。而王某仙作爲園長,或許也應更加謹慎地對待學生的禮物,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爭議。
很多網友認爲園方小題大作。
@圖片就是暱稱:小朋友送老師食品很正常,如果是送貴重物品或者金錢纔算出格。
@青川:小朋友也會難過的。
@小語的心室:6塊是能發家致富麼?園長肯定是不忍心拒絕小朋友的心意吧。給我我即使不想吃也會收下,又不是黃金做的。
@寶貝:這也太矯枉過正了吧,學生把自己喜歡的巧克力送給老師,只是因爲自己喜歡巧克力,而且才6塊多,真的沒必要!
@風中凌亂一朵花:怎麼辦?學生還請我吃過辣條。
@一個人的旅行:謝謝,我教師節連學生的花都不敢收。
有媒體指出,幼兒園孩子給老師一塊巧克力,是師生之間的正常情感表達,如果老師拒絕,反而可能會傷了孩子的心。老師收下,卻被認定爲違反師德,那老師就變得裡外不是人了。
因此,要治理教師收禮問題,但也不能用力過猛。此外,在處理教師違反師德行爲的舉報、投訴時,要堅持獨立調查原則,聽取當事教師的申辯,保障當事教師的合法權利,而非動輒上綱上線。如此,也才能切實保障教師合法權利,真正弘揚師德。
(來源:法治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