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政、衛政斷鏈 受刑人咳嗽外診已癌末

五十歲的余姓受刑人咳嗽症狀拖了兩年才被診斷罹患下嚥癌晚期,需切除喉嚨才能保命。記者曾原信/攝影

獄政、衛政斷鏈,使監獄內醫療嚴重不足。五十多歲余姓受刑人,被判處無期徒刑,四年前咳嗽不斷,尋求獄醫協助,被判定是腸胃疾病,但症狀未改善,他前後花了兩年,終於爭取到大醫院就醫,一診斷竟是晚期下嚥癌。監所關注小組指出,刑罰是剝奪罪犯的人身自由,其生命權仍受憲法保障,監獄醫療應由衛福部負責,但法務部與衛福部長期互踢皮球,導致在監獄中看診成一種奢侈。

已在臺南監獄服刑十八年的余姓受刑人,當時因殺人罪鋃鐺入獄,在獄中,他時常咳嗽不適,監獄駐診的家醫科醫師判定是腸胃問題,照胃鏡卻找不到病因,好不容易爭取到戒護外醫,仍查不出問題。爲爭取一般人習以爲常的「第二意見」,他寫了無數張報告書、被駁回無數次,最終獄方同意他到成大醫院看診,報告結果顯示,他罹患的是下嚥癌第三期。

後續他轉至臺大醫院治療,短時間內癌症已惡化成第四期,一路經歷化療、電療等治療,因口咽潰爛,前年動了喉嚨切除手術,自此完全喪失說話能力,現在的他只能透過筆談與人交流,他寫下在獄中「勞作金不夠,沒錢看病」、「生病只能靠自愈或乞求別生病」等困境。

五十歲的余姓受刑人咳嗽拖了兩年,最後診斷罹患下嚥癌晚期,如今僅能靠寫字板溝通。記者曾原信/攝影

據法務部統計,八月全國矯正機關,內科開診診次最多達一八一次,其餘除了家醫科及牙科,診次都在百次以下,其中,皮膚科僅開診廿六次。

監所關注小組理事長陳惠敏說,監所多采與周邊醫院簽約,院方派醫師到獄中看診,但醫師不一定有意願,使選擇科別有限,遑論尋求第二意見。

陳惠敏說,刑罰是剝奪人身自由,受刑人的生命權仍受憲法保障,臺灣正走向罪犯刑期加長、增加高齡受刑人數的趨勢,獄中無足夠醫療資源,受刑人最終也會因病假釋,迴歸社會就醫,反而耗用更多健保及社福資源,成本全民埋單。

陳惠敏說,醫療是衛福部職責,但執行醫療行爲地點在「監獄」,法務部、衛福部兩官署長期互踢皮球,至今未擬定出解方。

衛福部長薛瑞元說,現在已將監獄納入「通訊診察治療辦法」,受刑人在獄中若有醫療問題,可透過遠距醫療診斷,也能增加受刑人選擇科別的機會;法務部部長蔡清祥表示,受刑人獄中未能及時被診斷出病因,協助受刑人就醫的監所人員只能尊重專業判斷,受刑人只要還能自理生活,監獄沒有拒收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