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千鵪鶉被放生等死 彰化縣府出手將重罰
彰化縣動防所已到棄置鵪鶉的區域消毒。(彰縣府提供/孫英哲彰化傳真)
彰化縣清水巖文創生態協會理事長陳慶福看到鵪鶉屍陳遍野,直說真的太殘忍。(民衆提供/孫英哲彰化傳真)
彰化縣社頭鄉清水巖十八彎古道入口水源保護區,疑似被禽場棄養數千只小鵪鶉在該地等死,現場慘不忍睹。彰化縣政府今天中午指出,不肖業者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畜牧法》及《廢棄清理法》,若從採樣鵪鶉驗出禽流感等疫病,將依《動物傳染疾病防治條例》重罰,已連繫警政單位清查中。
彰縣府農業處指出,不肖業者惡意遺棄動物,涉違反《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2項規定,可依該法第30條規定應裁處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7萬5千元以下罰鍰。
若業者爲畜牧場,則違反《畜牧法》第5條第3項規定「應設置畜禽廢污處理設備」,可依該法第39條第1項第11款「未依死廢畜禽廢棄物處理計劃書處理死廢畜禽廢棄物」之規定,依法裁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不肖業者隨意棄置死廢畜也涉及《廢棄清理法》規定,且經採檢,若具有動物傳染病,則違反《動物傳染疾病防治條例》第43條規定第7項規定,可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之。
令人擔憂的是,該批遭棄置的鵪鶉可能染有疫病,對此彰化縣動物防疫所人員已先行採樣,並協助清除動物屍體並交由化制處理,要等檢驗報告出來才能確認。
檢驗結果如果是禽流感,可依據《動物傳染疾病防治條例》裁罰,撲殺的動物不補償。彰縣府已連繫彰化縣警局,調閱監視錄影畫面,追查全案。